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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德时代: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26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宁
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

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增2019年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认为:公司2019年度新增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
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在董事

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相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新增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新增2019年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浙江美青邦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公司上述担保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对
外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薛祖云 洪波 蔡秀玲

                                                      2019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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