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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浦发银行: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6-1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及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通知发出前,收到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材料,听取了相关人
员对该事项的报告,并对会议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和论证,现对相关事项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为使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进行,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发行方
案,主要对“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相应重新确定,方案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之情形。
    本次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
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普通股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量)的
90%(向上取 2 位小数)与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每股净资产孰高,定价方式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国资监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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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的认购对象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际集团”)及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鑫投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国际集团及其子公司国鑫投资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拟
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
并听取了公司相关经营管理层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的介绍,经认真审阅相关
文件后,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的方案、预案及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相关议
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签名:


    华仁长   王喆    田溯宁   乔文骏   张鸣   袁志刚   陈维中




                                                            2017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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