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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浦发银行:关于调整优先股强制转股价格的公告2017-09-06  

						公告编号:临2017-052
证券代码:600000                           证券简称:浦发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3   360008                优先股简称:浦发优1   浦发优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优先股强制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和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4]564 号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23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非
公开发行首期 1.5 亿股优先股(简称“浦发优 1”,优先股代码“360003”)、
2015 年 3 月非公开发行第二期 1.5 亿股优先股(简称“浦发优 2”,优先股代码
“360008”)。
    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以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
下一并简称“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当优先股“强制转股触发事件”
发生时,公司发行并仍然存续的优先股将根据相关要求报中国银监会审查并决定
后,按照强制转股价格全额转为公司 A 股普通股,当优先股转换为 A 股普通股后,
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复为优先股。优先股的投资者将不能再按照约定的股息率优
先取得股息收入,也不再拥有优先于公司普通股投资者的剩余财产分配权。
    公司发行的“浦发优 1”、“浦发优 2”的初始强制转股价格为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合并报表口径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即 10.96 元/股。自
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优先股发行方案之日起,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不包括因公司发行的带有可转为普通股条款的融资工具转股而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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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本,如优先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或配股等情况使公司普通股股份发生变化
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N+Q×(A/M))/(N+Q)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强制转股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Q
为该次增发新股或配股的数量,N 为该次增发新股或配股前公司普通股总股本
数,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M 为该次增发新股或配股的新增股份登记日
前一交易日 A 股普通股收盘价,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强制转股价格。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调整优先股强制转股价格的公告》 临
2017-041),公司发行的“浦发优 1”、“浦发优 2”优先股强制转股价格已调整为
7.64 元/股。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78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
发行普通股股票。2017 年 9 月 4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1,248,316,498 股
普通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新增股份登记
及限售手续等事宜。根据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中“浦发优 1”、“浦发优 2”
的强制转股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计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完成后,公
司发行的“浦发优 1”、“浦发优 2”强制转股价格由 7.64 元/股调整为 7.62 元/
股。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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