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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浦发银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17-11-1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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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
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2017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刊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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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对象、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
满 15 日。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在上海市莲花路 1688 号(近田
林路)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 15,818,437,805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8920%。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综上,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均合法有
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
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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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审议通过《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5,811,879,732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585%;反对:6,558,073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415%;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1,767,590,467 股 ,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04%;反对:6,558,073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96%;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
     同意:15,789,054,755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142%;反对:29,383,05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58%;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1,744,765,490 股 ,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38%;反对:29,383,05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62%;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02 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
     同意:15,789,054,755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142%;反对:29,383,05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58%;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1,744,765,490 股 ,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38%;反对:29,383,05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62%;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
     同意:15,789,054,755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142%;反对:29,383,05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58%;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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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1,744,765,490 股, 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38%;反对:29,383,05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62%;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04 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
     同意:15,789,054,755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142%;反对:29,383,05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58%;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1,744,765,490 股, 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38%;反对:29,383,05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62%;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05 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
     同意:15,789,054,755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142%;反对:29,383,05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58%;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1,744,765,490 股, 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38%;反对:29,383,05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62%;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06 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
     同意:15,789,054,755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142%;反对:29,383,05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58%;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1,744,765,490 股, 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38%;反对:29,383,05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62%;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07 转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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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
     同意:15,789,054,755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142%;反对:29,383,05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58%;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1,744,765,490 股, 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38%;反对:29,383,05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62%;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
     同意:15,789,054,755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142%;反对:29,383,05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58%;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1,744,765,490 股, 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38%;反对:29,383,05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62%;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
     同意:15,788,974,525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137%;反对:29,463,28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63%;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1,744,685,260 股 ,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393%;反对:29,463,28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07%;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10 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
     同意:15,789,054,755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142%;反对:29,383,05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58%;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1,744,765,490 股, 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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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3438%;反对:29,383,05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62%;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11 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
     同意:15,789,054,755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142%;反对:29,383,05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58%;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1,744,765,490 股, 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38%;反对:29,383,05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62%;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12 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
     同意:15,789,054,755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142%;反对:29,383,05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58%;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1,744,765,490 股, 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38%;反对:29,383,05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62%;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表决结果:
     同意:15,789,054,755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142%;反对:29,383,05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58%;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1,744,765,490 股, 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38%;反对:29,383,05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62%;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
     同意:15,789,054,755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142%;反对:29,38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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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58%;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1,744,765,490 股, 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38%;反对:29,383,05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62%;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
     同意:15,789,054,755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142%;反对:29,383,05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58%;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1,744,765,490 股, 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38%;反对:29,383,05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62%;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
     同意:15,789,054,755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142%;反对:29,383,05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58%;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1,744,765,490 股, 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38%;反对:29,383,05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62%;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
     同意:15,789,054,755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142%;反对:29,383,05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58%;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1,744,765,490 股, 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38%;反对:29,383,05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62%;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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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8 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
     同意:15,789,054,755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142%;反对:29,383,05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58%;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1,744,765,490 股, 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38%;反对:29,383,05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62%;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19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
     同意:15,789,054,755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142%;反对:29,383,05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58%;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1,744,765,490 股, 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38%;反对:29,383,05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62%;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5,789,054,755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142%;反对:29,383,05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58%;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1,744,765,490 股, 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38%;反对:29,383,05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62%;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
     同意:15,789,054,755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142%;反对:29,383,05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58%;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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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1,744,765,490 股, 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38%;反对:29,383,05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62%;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5,789,054,755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142%;反对:29,281,05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51%;弃权:102,0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1,744,765,490 股, 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38%;反对:29,281,05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04%;弃权:102,00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5,789,054,612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142%;反对:29,281,193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51%;弃权:102,0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1,744,765,347 股 ,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38%;反对:29,281,193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04%;弃权:102,00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

     7、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
案》

     表决结果:
     同意:15,789,054,755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142%;反对:29,281,05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51%;弃权:102,0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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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1,744,765,490 股, 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38%;反对:29,281,05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04%;弃权:102,00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

     8、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的相关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5,790,174,755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213%;反对:27,766,05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755%;弃权:497,0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3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1,745,885,490 股, 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070%;反对:27,766,05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50%;弃权:497,00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0%。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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