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回售公告2017-07-21
证券代码:600007 股票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临 2017-018
债券代码:122320 债券简称:14 国贸 01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回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回售代码:100926
回售简称:国贸回售
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
回售登记期:2017 年 7 月 24 日至 2017 年 7 月 26 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7 年 8 月 21 日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
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
续持有本期债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
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3、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对回售债券的转售承担全部责任。因
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 年(2015 年 08 月 20 日至 2017 年 08 月 19 日)票面
年利率为 5.50%,在债券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
末,发行人决定上调票面利率 0 个基点,即仍维持票面利率为 5.50%,并在债券
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
息。
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本期债券代码:122320;债券简称:14 国贸 01
2、本期债券回售代码:100926;回售简称:国贸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17 年 07 月 24 日至 2017 年 07 月 26 日。
3、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以 1,0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
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
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向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送回售登记申请
传真进行回售申报,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会对回售申请进行邮件
回售确认,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
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5、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
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 2017 年 08 月 21 日(由于 2017 年 8 月 20 日为节
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发行人通过固定收益业务平台直接交易方
式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7、回售资金发放日:2017 年 08 月 21 日
8、发行人将于 2017 年 08 月 21 日(由于 2017 年 8 月 20 日为节假日,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不选择转售的
话免)或注销。
三、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健雄
电话:010-65358627
传真:010-65051066
2、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想、张馨予
电话: 010-56839368、010-56839393
传真: 010-56839400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0 日
回售债券申请书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我司现持有 14 国贸 01 债券账户信息如下,特申请本次将如下债券账户中持
有的债券进行回售,有关内容确认如下:
债券全称
证券账户名称 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额度(万元) 回售额度(万元)
交易员编号:
联系人姓名:
备 注
联系人电话:
回售确认邮箱:
注:本申请表必须为打印稿,不得手写改动。
申请人声明:
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传真和电子申请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合法。因提
供资料有误或由于我公司的原因导致本次债券回售无法实施而引起的一切法律
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申请人: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