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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国贸:关联交易公告2017-11-25  

						证券代码:600007           证券简称:中国国贸         公告编号:临 2017-032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6 年度,公司与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仅包括公司
委托其对公司所属国贸大酒店进行管理。2016 年度,公司支付其委托管理费
10,796,075 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国贸三期 B 阶段项目中的酒店被命名为“新国贸饭店”(英文名称为“Hotel
Jen”),位于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包括 450 间客房和套房、全日制餐厅、精
酿啤酒坊、多功能厅及 3,500 平方米的健身中心等,于 2017 年 5 月开业。
    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是一家具备一流管理
水平和经验的国际酒店管理公司,为使公司所属新国贸饭店获得有效和良好的经营
和管理,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管理人签署《新国贸饭店酒店管理协议》,委托其
经营和管理新国贸饭店,公司按季度向管理人支付基本管理费和奖励管理费。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管理人是香格里拉(亚洲)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嘉里
兴业有限公司也是香格里拉(亚洲)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管理人为公司的关联
法人。因此,公司将新国贸饭店委托给管理人经营和管理,并与管理人签署《新国
贸饭店酒店管理协议》的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1/3
    注册地:香港
    主要办公地点:香港鲗鱼涌英皇道 683 号嘉里中心 28 楼
    董事长:郭惠光
    已缴股本:普通股 10,000,000 港元
    主营业务:向酒店提供管理、市场推广、订房、顾问及项目管理服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香格里拉(亚洲)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上市的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1,348,103,106 港元
    资产净额:193,616,773 港元
    营业收入:746,854,443 港元
    净利润:77,936,466 港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交易标的:关于新国贸饭店的委托管理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协议中的基本管理费和奖励管理费标准均参照市场行情,
并考虑管理人的品牌价值及市场地位,由公司与管理人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交易价格:管理费包括基本管理费和奖励管理费,协议履行期间,每一财政年
度发生的管理费总额预计不超过 3,000 万元。如超出该预估金额,公司按照相关规
定获取有关关联交易的批准后向管理人支付。
    结算方式:管理费按季度支付,于每季度结束后 5 日内由公司支付至管理人指
定账户。
    协议生效条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由双方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履行期限:管理期限为 10 年,管理期限于管理起始日即 2017 年 5 月 22 日始,
至 2027 年 5 月 21 日当天午夜十二时止。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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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管理人是国际知名的酒店管理公司,具有丰富的酒店管理经验,由该公司
管理新国贸饭店能够提升新国贸饭店的市场地位及品牌形象,提高新国贸饭店的服
务与管理水平,使新国贸饭店能为客户提供一流的服务,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新国贸饭店酒店管理协议》,认为该项交易
有利于公司的经营与发展,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017 年 11 月 24 日,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香格里拉国际饭
店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新国贸饭店酒店管理协议》,委托其经营和管理新国贸饭店。
该议案关联董事洪敬南先生、郭孔丞先生、郭惠光女士及黄小抗先生共 4 人回避表
决,非关联董事陈延平先生、高燕女士、王思东先生、任亚光先生、任克雷先生、
吴积民先生、马蔚华先生及尹锦滔先生共 8 人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
限公司签署《新国贸饭店酒店管理协议》,委托其经营和管理新国贸饭店,遵循了
平等、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委托关联方管理新国贸饭店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委托关联方管理新国贸饭店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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