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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通高速:独立董事关于拟提交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6-21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拟提交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本着独立、审慎原则,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就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合宁高速公路四改八扩建工程水泥

采购招标项目(HNSN-02 合同包)合同变更合同主体的议案》发表

以下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我们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为完成合宁高速公路改扩建

工程施工任务产生,补充协议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变更事项仅涉

及合同主体变更,合同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

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江一帆、姜军、刘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