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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照港: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2017-06-29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 2017-023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6 月 28 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称“本公司”、“公司”)以
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票据业务现状

    在日常经营中,公司港口费结算环节会收取大量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
票等有价票证,同时,在与供应商采购环节,公司也经常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
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背书转让进行结算。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日常生产经营
中使用票据结算业务量大幅增加。为加强票据业务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经公司讨
论研究,拟通过外部协议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

    二、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介绍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
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
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业务实施主体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三)协议金融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协议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资质情况、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
合因素进行选择。
   (四)实施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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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五)实施额度
    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即公司通过协议金融机构开
展票据池业务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实施期限内,该额度可滚
动使用。

    三、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收到票据后,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
协议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由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
司对各类有价票据的管理成本。
   (二)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据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
押金额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
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
最大化。
   (三)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
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四、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控制措施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协议金融机构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
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
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申请开据应付票据的保证金账户,
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
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协议金融机构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
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
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将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票据池业务开展后,将安排专人负责,建立票据池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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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踪管理等,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
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五、授权和组织实施

   (一)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
况。负责在出现任何不利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
告;
   (三)公司审计法务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开展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审议情况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
项议案。
   (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
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
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关于票据池业务的决策
程序合法,业务流程公开、透明,监督措施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且累计即期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5亿
元,实施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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