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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照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 2019-035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 日照 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 日照 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 2017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实
         际情况进行的,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指标。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年4月24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称“本公司”、“公司”)以
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均
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
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原
采用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
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亦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
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
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
    (一)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二)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三)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
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
当期损益;
    (四)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五)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
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无需重述2018年度可比
报表数据,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
情况进行的,经调整后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财务指标,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经调整
后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财务指标。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
董事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
情况,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财务指标。经调整后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真
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二)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