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日照港: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1-07  

						证券代码:600017               证券简称:日照港             公告编号:2019-070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 日照 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 日照 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11 月 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日照市碧波大酒店会议室(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海滨二
    路 78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5,557,12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10.28
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建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均未出席本次会议,未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7 人,独立董事杨贵鹏、方登发、梁上上、洪晓
梅因公请假,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7 人,出席 5 人,监事王来星、李怀任因公请假,未能出席会
议;
      3、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余慧芳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非董事高管 1 人列
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与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A股        175,468,423      99.9495          88,700         0.0505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与山东港湾
        建设集团有限公
  1                        7,917,638         98.8921 88,700        1.1079        0        0.0000
        司发生关联交易
        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沣鲁、法东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
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及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