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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港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4-10-30  

						   股票代码:600018          股票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临 2014-052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按照财政部新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
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
目核算进行调整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和变更对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
净利润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14 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
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
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
露》等新会计准则,并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
修订,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对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调整和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
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公司将
  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
  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
  追溯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2014 年 9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调整内容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
公司对利群集团股份有
                           343,200.00    -343,200.00    343,200.00    -343,200.00
限公司的股权投资
公司对广发银行股份有
                        39,488,460.94 -39,488,460.94 39,488,460.94 -39,488,460.94
限公司的股权投资
公司对上海通联房地产
                        10,573,500.00 -10,573,500.00 10,573,500.00 -10,573,500.00
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
  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 2014 年 1-9 月及 201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
  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及应用指南的规定,公司将原
  在资本公积中核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重分类
  至“其他综合收益”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2014 年 9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调整内容
                 其他综合收益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资本公积
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公允价值    728,699,006.67  -728,699,006.67 753,466,892.34 -753,466,892.34
变动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资本公积和其他综合收益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
  响,对本公司 2014 年 1-9 月及 201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
  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
  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公允
  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相关业务及事项,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按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和披露。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
  更不会对公司 2014 年 1-9 月及 2013 年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
  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 2014 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了调整和变更。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
所做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以及对相关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和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 2014 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的调整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