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18 股票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临 2014-066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是否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否 本次股东大会是否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否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星期五)下午 13:30 在国际港务大厦多功能厅(上海市东大名路 358 号)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5 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下 午 13:00-15:00。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11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0,441,214,422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89.8310%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人) 77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310,738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145% 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的股东及代理人(简称:“中小 108 投资者”)人数(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93,541,75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2900%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戌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 (四)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董事 会秘书丁向明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对全部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证券 反对比 弃权票 弃权比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类别 例 数 例 一、上港 全体 集团 20,439,368,681 99.9910% 1,636,825 0.0080% 208,916 0.0010% 股东 2014 年 度员工持 中小 股计划 291,696,013 99.3712% 1,636,825 0.5576% 208,916 0.0712% 股东 (草案) 二、关于 全体 20,439,302,381 99.9906% 1,144,100 0.0056% 767,941 0.0038% 公司符合 股东 非公开发 行股票条 中小 291,629,713 99.3486% 1,144,100 0.3898% 767,941 0.2616% 件的议案 股东 全体 三、关于 20,439,302,381 99.9906% 1,144,000 0.0056% 768,041 0.0038% 股东 非公开发 行股票预 中小 案的议案 291,629,713 99.3486% 1,144,000 0.3897% 768,041 0.2617% 股东 四、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全体 1、本次发 20,439,304,081 99.9907% 1,142,300 0.0056% 768,041 0.0037% 股东 行股票的 种类和面 中小 值 291,631,413 99.3492% 1,142,300 0.3891% 768,041 0.2617% 股东 全体 20,439,304,081 99.9907% 1,142,300 0.0056% 768,041 0.0037% 股东 2、发行方 式 中小 291,631,413 99.3492% 1,142,300 0.3891% 768,041 0.2617% 股东 全体 20,439,302,381 99.9906% 1,144,000 0.0056% 768,041 0.0038% 股东 3、发行数 量 中小 291,629,713 99.3486% 1,144,000 0.3897% 768,041 0.2617% 股东 2 全体 20,439,304,081 99.9907% 1,142,300 0.0056% 768,041 0.0037% 4、发行对 股东 象及认购 方式 中小 291,631,413 99.3492% 1,142,300 0.3891% 768,041 0.2617% 股东 全体 20,439,296,081 99.9906% 1,184,100 0.0058% 734,241 0.0036% 5、发行价 股东 格及定价 方式 中小 291,623,413 99.3465% 1,184,100 0.4034% 734,241 0.2501% 股东 全体 20,439,304,081 99.9907% 1,142,300 0.0056% 768,041 0.0037% 6、募集资 股东 金数额及 用途 中小 291,631,413 99.3492% 1,142,300 0.3891% 768,041 0.2617% 股东 全体 20,439,304,081 99.9907% 1,142,300 0.0056% 768,041 0.0037% 7、本次发 股东 行股票的 限售期 中小 291,631,413 99.3492% 1,142,300 0.3891% 768,041 0.2617% 股东 全体 20,439,299,981 99.9906% 1,142,300 0.0056% 772,141 0.0038% 股东 8、上市地 点 中小 291,627,313 99.3478% 1,142,300 0.3891% 772,141 0.2631% 股东 9、本次发 全体 20,439,269,681 99.9905% 1,172,600 0.0057% 772,141 0.0038% 行完成前 股东 滚存未分 配利润的 中小 291,597,013 99.3375% 1,172,600 0.3995% 772,141 0.2630% 安排 股东 全体 20,439,299,981 99.9906% 1,142,300 0.0056% 772,141 0.0038% 股东 10、决议 的有效期 中小 291,627,313 99.3478% 1,142,300 0.3891% 772,141 0.2631% 股东 五、关于 全体 非公开发 20,439,282,781 99.9906% 1,028,000 0.0050% 903,641 0.0044% 股东 行股票后 填补被摊 薄即期回 中小 291,610,113 99.3420% 1,028,000 0.3502% 903,641 0.3078% 报措施的 股东 议案 3 六、关于 全体 本次非公 20,439,290,781 99.9906% 1,442,300 0.0071% 481,341 0.0023% 股东 开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使 中小 用的可行 291,618,113 99.3447% 1,442,300 0.4913% 481,341 0.1640% 股东 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七、关于 全体 20,439,290,781 99.9906% 1,442,300 0.0071% 481,341 0.0023% 前次募集 股东 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 中小 291,618,113 99.3447% 1,442,300 0.4913% 481,341 0.1640% 的议案 股东 八、关于 全体 本次非公 20,439,298,281 99.9906% 1,028,000 0.0050% 888,141 0.0044% 股东 开发行股 票涉及关 中小 联交易的 291,625,613 99.3472% 1,028,000 0.3502% 888,141 0.3026% 股东 议案 九、关于 全体 提请股东 20,439,396,181 99.9911% 1,044,400 0.0051% 773,841 0.0038% 股东 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 理公司员 中小 工持股计 291,723,513 99.3806% 1,044,400 0.3558% 773,841 0.2636% 股东 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十、关于 全体 提请股东 20,439,412,581 99.9912% 1,032,100 0.0050% 769,741 0.0038% 股东 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 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 中小 291,739,913 99.3862% 1,032,100 0.3516% 769,741 0.2622% 股票相关 股东 事宜的议 案 十一、关 全体 于签署非 20,439,388,681 99.9911% 1,048,500 0.0051% 777,241 0.0038% 股东 公开发行 股票附条 件生效的 中小 股份认购 291,716,013 99.3780% 1,048,500 0.3572% 777,241 0.2648% 股东 协议的议 案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中,除上述第 5、7 项议案外,其他议案均属于 特别决议议案。第 5、7 项议案按出席本次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4 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其他议案经出席本次大会有表 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陈峥宇、韩春燕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 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6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