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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能:2018年第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8-12-28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 2018-081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第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〇一八年第八次监事
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分别于2018年12月21日和2018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
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四名,
实到监事四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
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不再符合授予资
格,因此须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34 人调整为 133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由
35,787,000 份调整为 35,460,000 份。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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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向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
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
形,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12 月 27 日,并同意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3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460,000 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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