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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能:关于子公司中远海运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2019-06-29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 2019-038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中远海运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以持有的华海石油运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公司”)50%股权及
现金以协议增资的方式对中远海运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石油”)
增资;中远海运石油的另一方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石油”)以持有的华海公司 50%股权对中远海运石油增资。
     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和中石油对中远海运石油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华海
公司成为中远海运石油的全资子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七次董事会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了《关于对华洋和华海公司进行股权整
合的议案》。
    《中远海运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已于近期签署。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交易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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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增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公司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 16 号
    法定代表人:王宜林
    注册资本:1830.21 亿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主营业务:原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原油及石油产品的炼
制,基本及衍生化工产品、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炼油产品的销售以及贸
易业务;天然气、原油和成品油的输送及天然气的销售。
    中石油发行的美国存托证券、H 股及 A 股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A 股股票代码
为“601857”。
    3、中远海运石油运输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44 层、48 层、49 层、
50 层
    法定代表人:刘汉波
    注册资本: 34,204.08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国际、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石油产品及物资装备运输;LNG
运输(不含管道输送);货物运输代理;船舶代理;租船定舱;船舶管理业务;船
舶技术咨询;船舶燃料油(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物料及淡水供应;船舶燃
料油质量检测;港口、码头设施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中远海运石油运输有限公
司 51%和 49%股权。


    三、本次以股权出资进行增资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与中石油分别以持有的华海公司 50%股权对中远海运石油进行增资。

                                    2
    华海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华海石油运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甘露胡同 5 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波
    成立日期:1985 年 7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5687.9168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省际原油船、成品油船运输(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有效期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国际船舶运输;货物的仓储;提供船舶技术咨询。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变更前股东结构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出资人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843.9584             5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843.9584             50%


    2、华海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华海公司资产总额 3.55 亿元,负债 2.24 亿元,所有者
权益 1.31 亿元,2018 年 1-6 月营业收入 9,182 万元,利润总额 1,836 万元,净利
润 1,309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华海公司资产总额 3.33 亿元,负债 1.97 亿元,所有
者权益 1.36 亿元,2018 年营业收入 1.71 亿元,利润总额 2,620 万元,净利润 1,889
万元。


    3、评估情况
    经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确定评估结论,在评
估基准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华海石油运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15,094.68 万元,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 13,065.52 万元,评估增值 2,029.16 万

                                      3
元,增值率 15.53%。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三方(甲方: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
有限公司,丙方:中远海运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已签署《中远海运石油运输有限
公司增资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增资安排
      1、本公司以持有的华海公司 50%股权作价 7,547.34 万元,以及现金 308 万
元,合计 7,855.34 万元,对中远海运石油增资;中石油以持有的华海公司 50%
股权作价 7,547.34 万元对中远海运石油增资。以上出资金额全部进入丙方注册资
本。
      2、增资完成后,中远海运石油注册资本由 34,204.08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49,606.76 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和中石油对中远海运石油持股比例不变,仍为本
公司持股 51%,中石油持股 49%。

       本次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本次新增出
 序号             名称        原出资额                    出资方式   股比
                                                  资额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
  1                           16,760.00       7,547.34     非货币    49%
               份有限公司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                                现金+非
  2                           17,444.08       7,855.34               51%
              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34,204.08       15,402.68
         合        计                                        -       100%
                                      49,606.76

      3、本公司应于协议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现金部分增资价款人民币
(大写)叁佰零捌万元整(小写)308 万元支付至中远海运石油的账户。
      二、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增资完成后,中远海运石油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变。
      三、协议生效前提条件
      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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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过渡期所有者权益变动归属
    过渡期为自评估基准日开始至本协议生效之日。过渡期内华海公司的所有者
权益变动均由本公司和中石油按股比享有和承担。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华海公司
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均由中远海运石油享有和承担。
    过渡期内的所有者权益变动按照华海公司财务报表(月报)账面值确认,未
满完整月度部分,按照当月实际归属于过渡期的自然天数折算。
    五、增资企业(即华海公司)的资产和负债
    华海公司(股权)以现状移交,华海公司的全部资产、权利、负债、或有负
债、义务和责任均由华海公司独立享有和承担。增资完成后,本公司、中石油与
华海公司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维持原关系。
    六、争议的解决
    1、与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次增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中远海运石油和华海公司的股东均为本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
司,股权整合和增资事项有利于解决机构设置重复、同质化竞争的问题,有利于
统一经营、集中管理,提高经营效益。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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