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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石化: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3-26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0-07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简称“临时股东大会”或“会议”)召开时

间:2020 年 3 月 25 日

    (二) 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 3 号

北京胜利饭店

    (三) 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人数(人)                           69

其中:A 股                                                            67

      H股                                                              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6,962,485,081

其中:A 股                                                83,111,662,549

      H股                                                 13,850,822,53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权出席

会议并表决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80.087153

其中:A 股                                                     68.646925

      H股                                                      11.440228

    (四)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临时股东
大会由中国石化董事会(简称“董事会”)召集, 由董事马永生先生主持。临时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中国石化《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1 人。董事马永生先生出席了会议,鉴于新冠

肺炎疫情防控因素,董事喻宝才先生、凌逸群先生、李勇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汤敏先生、樊纲先生、蔡洪斌先生、吴嘉宁先生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8 人,出席 1 人。监事余夕志先生出席了会议,鉴于新冠

肺炎疫情防控因素,监事会主席赵东先生、监事蒋振盈先生、杨昌江先生、张保

龙先生、邹惠平先生、周恒友先生、俞仁明先生未出席会议。

      3、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黄文生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选举张玉卓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3,097,603,419      99.983271          13,903,460          0.016729

H股                 13,436,485,654      97.008576         414,336,878          2.991424

合计                96,534,089,073      99.558344         428,240,338          0.441656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选 举 张 玉 卓 先 生 388,376,026      96.543831     13,903,460         3.456169

        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非执行董事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巍、许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有效。

    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公司的 H 股证券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被委任为临时股东大会的点票监察员。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盖董事会印章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