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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一重工: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17-04-28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

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认为:

    公司预计的 2017 关联交易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定价公允、合

理,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苏子孟                              许定波




           唐   涯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