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7-12-12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7-095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12 月 11 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1、2016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6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核实<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3、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在内部办公
系统对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6 年 11 月 7 日,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
司对内幕知情人在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
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
行为。
5、2016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六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
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际向 1349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132.53 万份股票期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际向
15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4707.7813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 2017 年 1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6、2017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17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共 38 人
已获授但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 585 万份,同意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共 42 人已授予但未解锁的合计 352,580
股限制性股票;目前该次注销、回购注销事项正在办理中。
7、2017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
对象离职人员共 67 人已获授但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
13,040,700 份,同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共 68 人
已授予但未解锁的合计 1,737,960 股限制性股票。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注销/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行
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67人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股票
期权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达到行权条
件的股票期权共计13,040,700份。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68人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37,960股。
公司2016年12月8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82元/股,由于公司2017年8月17日实施2016年权益分配方案每股派
发红利0.01元,2017年10月17日实施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每股
派发红利0.02元,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由2.82元/股调整为2.79 元/股。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60,626,326 -1,737,960 58,888,366
无限售条件股份 7,606,286,928 0 7,606,286,928
总计 7,666,913,254 -1,737,960 7,665,175,294
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申请限制性股票注销,注销程序尚需要一定时间,未完成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前,本次回购注销暂不影响公司总股本数。
四、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
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
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本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
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激励对象离职原因,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
定, 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本项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
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导
致其不符合激励条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此次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具体内容及现阶段已履行的程序,符合《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调整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
办理相关手续,并办理注册资本减少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程序。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