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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一重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03-29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8-012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3 月 28 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
 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项                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项
    (二)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定义        (二)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定义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规定执行)符合以下标准之一的,由公司 规定执行)符合以下标准之一的,由公司
董事会审议批准。高于以下任一标准,依 董事会审议批准。高于以下任一标准,依
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章程 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章程
规定应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应提 规定应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应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低于于以下全部标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 准的,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
额在 30 万元以上,不超过 3,000 万元且       1、公司与关联人(包括关联自然人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不超过 和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
5%的关联交易;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5%以上(含 0.5%),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不超过 5%;
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不超过 3,000 定的其他交易事项。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
不超过 5%的关联交易;                    标的相关的同类关联交易,应当按照累计
    3、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计算的原则执行,具体计算按照上海证券
定的其他交易事项。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
标的相关的同类关联交易,应当按照累计
计算的原则执行,具体计算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
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
                                         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
                                         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
                                         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