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三一重工: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2018-06-19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8-040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 104,671,345 份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本次行权起始日期:2018 年 6 月 22 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两部分,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

普通股。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37,722.6419 万份,

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761,086.2382 万股的 4.96%。其

中 首 次 授 予 31,722.6419 万 份 , 占 本 计 划 签 署 时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761,086.2382 万股的 4.17%;预留授予 6000 万份,占该计划签署时公

司股本总额的 0.79%。

     (二)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
    1、2016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

独立意见。

    2、2016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核实<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3、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在内部办公

系统对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6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
公司对内幕知情人在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

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16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

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

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实际向 1349 名激励对

象授予 26,132.53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5.64 元/股;本次实际向

15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4707.7813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82

元/股。上述权益已于 2017 年 1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6、2017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17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共 38 人已获授

但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 585 万份,同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共 42 人已授予但未解锁的合计 352,580 股限制性

股票;目前该次注销、回购注销事项正在办理中。

    7、2017 年 11 月 2 日,根据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

                               3
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实际向 503 名激励对象授予 4,695.2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7.95 元/股;向 47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81.9863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为 3.98 元/股。上述权益已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8、2017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7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人员

共 67 人已获授但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 13,040,700 份,同意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共 68 人已授予但未解锁的合

计 1,737,960 股限制性股票;目前该次注销、回购注销事项正在办理

中。

     9、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股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认为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

合 条 件 的 1195 名 激 励 对 象 行 权 , 对 应 的 股 票 期 权 行 权 数 量 为

104,671,345 份;同意 1363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对应的解锁

数量为 21,433,579 股。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4
     10、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注销 844 人已获授但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

21,172,405 份,同意回购注销共 100 人已获授但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

性股票共计 2,165,097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将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              预留授予

授予日期               2016 年 12 月 8 日    2017 年 11 月 2 日

授予价格               5.64 元/股            7.95 元/股

授予数量               26,666.07 万份        4800 万股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1416 人               520 人

实际登记授予数量       26,132.53 万份        4,695.20 万份

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1349 人               503 人

     (四)公司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为公司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行

权。 根据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若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

票期权数量和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016 年 12 月 8 日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价格为 5.64 元/股;2017

年 8 月 24 日,公司实施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红

利 0.01 元,2017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实施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每股分派现金红利 0.02 元。故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为 5.61 元/股。如后续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
                                    5
价格将根据规定相应调整。

       二、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说明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日起满 1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授予部分授予日起 2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行权比例为首次

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 50%。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

次行权条件及成就情况如下:
序号    股票期权行权满足的条件                                   符合行权条件的
                                                                 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此情
  1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行权条件
        ③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2                                                              此情形,满足行权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17 年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条件:三一重工 2017 年归属   的净利润为 20.92
  3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6 年增长 10%或以上           亿元,较 2016 年
                                                                 增长 928.35%,满
                                                                 足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系数×个人当年计    公司按照激励对
  4     划行权额度                                               象个人层面绩效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系数由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层     确定其实际可行

                                       6
        面的考核绩效对应如下:                                     权的额度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系数
                      卓越                          100%
                      优秀                          90%
                      良好                          70%
                     不合格                         0%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

期权,由公司注销。公司根据 2017 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确定激励

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对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

司注销。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具体安排

       1、授予日:2016 年 12 月 8 日。

       2、行权数量: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04,671,345 份。

       3、行权人数:本次权益授予人数为 1195 人。

       4、行权价格: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5.61 元/股。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公司 A 股普通股。

       7、行权安排:本次行权起始日期为 2018 年 6 月 22 日,行权终

止日期为 2019 年 4 月 7 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

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等。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占股权激励计   占授予时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可行权数量
                                                          划总量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向文波    副董事长、总裁           2,250,000            0.60%         0.03%
  2     唐修国    董事                       675,000            0.18%         0.01%

                                       7
  3    易小刚      董事                 472,500    0.13%    0.01%
  4    梁林河      高级副总裁          1,890,000   0.50%    0.02%
  5    代晴华      高级副总裁           864,000    0.23%    0.01%
  6    俞宏福      高级副总裁          1,800,000   0.48%    0.02%
  7    伏卫忠      副总裁              1,336,500   0.36%    0.02%
  8    向思龙      副总裁               324,000    0.09%    0.00%
  9    唐立桦      副总裁               324,000    0.09%    0.00%
 10    李京京      副总裁               648,000    0.17%    0.01%
 11    袁爱进      副总裁               900,000    0.24%    0.01%
 12    肖友良      董事会秘书          1,395,000   0.37%    0.02%
 13    刘华        财务总监            1,116,000   0.30%    0.0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13,995,000   3.72%    0.18%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              90,676,345   24.11%   1.19%
                总计                 104,671,345   27.83%   1.38%

      四、公司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特别是股权

激励对象 2017 年度个人绩效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同意符合条件

的 1195 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 104,671,345 份。

      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和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股票期权费用应在期权有

效期内,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

本公积,且该成本费用应在经常性损益中列示。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

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


                                 8
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

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

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

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股票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解锁已取

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意见
    2、监事会书面核查意见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九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