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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一重工:可转债回售的提示性公告2018-07-02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8-045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回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代码:100930
     回售简称:三一回售
     回售价格:103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回售期:2018 年 7 月 9 日至 2018 年 7 月 13 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8 年 7 月 18 日
     回售期内可转债停止转股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7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三
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三一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募集说明书》,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 “三

一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
     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
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
全部或部分其持有的可转债按照 103 元(含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

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
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
附加回售权。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2018 年 7 月 2 日至 2018 年 7 月 6 日五个工作日,本公司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 3 次回售公告。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回售代码为“100930”,回售简称为“三一回售”。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

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18 年 7 月 9 日至 2018 年 7 月 13 日。
     (四)回售价格:103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三一转债,按照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
的发放日为 2018 年 7 月 18 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

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三一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

内,若三一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
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 3000

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发布
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三一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其它
       三一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一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 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     樊建军
       联系电话:(010)60738888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