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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一重工:关于实施“三一转债”赎回的最后一次提示性公告2019-03-19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9-014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三一转债”赎回的最后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19 年 3 月 19 日
     赎回价格:100.304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 2019 年 3 月 26 日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19 年 3 月 20 日)起,三一转债将
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三一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摘牌。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股票自 2019 年
2 月 1 日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连续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本公司
“三一转债(110032)”(以下简称“三一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
转债的赎回条款。本公司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前赎回“三一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本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
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三一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
                                                                  1
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三一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赎回条款约定如
下: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以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 106%(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兑
付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
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A、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B.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
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
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2 月 1 日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连续 15 个交易
                                                                      2
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三一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已满足三一转债的
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 2019 年 3 月 19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三一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
定,赎回价格为 100.304 元/张(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
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19
年 3 月 19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19 年 1 月 4 日至 2020 年 1 月 3 日)期间的票面
利率为 1.5%
   计息天数:2019 年 1 月 4 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19 日(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 IA=B×i×t/365 =100× 1.5%×74/365=0.304 元/张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0+0.304=100.304 元/张


    (四)赎回程序
    本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三一转债赎回提示公告
                                                                   3
至少 3 次,通知三一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本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19 年 3
月 20 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三一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本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
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19 年 3 月 26 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
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
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三一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
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
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
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19 年 3 月 20 日)起,三一转债将停止
交易和转股。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60738888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