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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歌华有线:关于有线电视收视费免缴增值税的公告2017-07-12  

						证券代码: 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 2017-016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有线电视收视费免缴增值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7 年 4 月发布了《关于继续执行有线电视收视
费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5 号),通知内容为,为继续支持广播电视运
营事业发展,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
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征的按照通知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
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日前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根据上述通知,下发了《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有线电视收视费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京财税[2017]1075
号),公司据此完成了在主管税务机关的减免税备案工作,即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数字电视用户和农村用户收取的有线电视收视
费可免缴增值税。
    此项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由于增值税涉及的抵
扣环节较多,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具体影响目前尚无法准确估计。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