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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联通: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公告2018-09-12  

						 证券代码:600050     股票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 2018-066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本公
司”)《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规定,公司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总
法律顾问为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
会聘任。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公司总裁李国
华先生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独立董事就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
    李国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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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李国华先生简历

    李国华先生,58 岁,高级经济师,1999 年获得南昌大学、法
国普瓦提埃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李先生曾担任江西省邮电管
理局副局长;江西省邮政局副局长、局长;国家邮政局副局长;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及董事长等职务。李先生现任本公司总裁及总
法律顾问;目前还担任联通集团董事及总经理,联通红筹公司执
行董事及总裁,联通运营公司董事及总裁。李先生具有丰富的管
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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