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千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7-04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
在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础上,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千里启航有限公司在境外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为千里启航有限公司在境外发行不超过
3 亿美元债券提供担保,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的基础上确定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将对千里
启航有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千里启航有
限公司资金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中的有关规定,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
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我
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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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黄焱 周含军 曹亦为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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