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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保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11-10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保千


股票代码:600074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39-42层


2、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一座27层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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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江苏
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千里”)股份变动情况。截至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
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保千里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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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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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保千里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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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江苏高院                             指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长江证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长江资管                  指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信托                             指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保千里/*ST保千              指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昇创沅                             指   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指江苏高院将日昇创沅持有的*ST保千150,002,924
                                          股股票扣划至厦门信托持有的证券账户,将庄敏持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有的*ST保千100,000,000股股票扣划至长江资管持
                                          有的证券账户,厦门信托和长江资管持有的*ST保千
                                          股份比例增加的行为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准则15号》                         指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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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大厦39-42层
    法定代表人        洪文瑾
     注册资本         37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737852443M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1985年1月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
                      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
                      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
                      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
     经营范围
                      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
                      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
                      他业务。
     通讯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大厦39-42层
     联系方式         0592-531198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
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一座27层
    法定代表人        罗国举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312513788C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4年9月16日
     经营范围         证券资产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通讯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一座27层
     联系方式         021-80301201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结构


  序号                    股东                 出资情况(万元)      出资比例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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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厦门金圆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80%

    2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37,500                   10%

    3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7,500                   10%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
                                                               长期居住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他国家或地
                                                                   地
                                                                               区居留权
 洪文瑾        女            党委书记、董事长           中国     厦门              无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备注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厦门信托-
                                      5.23%
        有限公司                                        天勤十号单一资金信托持有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系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的
长江资管浦发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单一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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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达成一致行动关系。通过司法扣划,一致行动
人持有*ST保千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ST保千股份比例上
升。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
例为10.2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ST保千股份的计划(司法划转除外),并将会按照法律法
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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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方式


     2018 年 10 月 17 日,江苏高院出具了编号为(2018)苏执 10 号之一的《执
行裁定书》,将庄敏持有的保千里 100,000,000 股股票强制扣划至长江资管持有
的长江资管浦发 6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账户(户名: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厦门信托-汇金 1615 号集合资金信托)项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4.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为 150,002,92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6.1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为 250,002,92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0.25%。


     本次权益变动将不会导致保千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
250,002,924 股“*ST 保千”均为限售股,且予以司法冻结。


     四、长江资管浦发 6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一)长江资管浦发 6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简介:


       1、资管计划管理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资管计划委托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厦门信托-汇金 161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资管计划规模:720,000,000 元;
       4、资管计划期限:2 年(可延期);
       5、基金业协会产品编码:SG5992;
       6、成立日期:2016 年 7 月 12 日;
       7、投资范围: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剩余资金可用于投资于现金或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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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
       8、资管计划终止
       发生下述情形之一的,资管计划终止:
       (1)最后一期存续的委托资产结算期间结束,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决定终止的;
       (2)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的;
       (3)管理人被依法取消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责令停业整顿的;
       (4)管理人依法停业、解散、被依法撤销或依法宣告破产的;
       (5)托管人被依法撤销托管资格的;
       (6)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7)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长江资管浦发 6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保千里的过程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厦门信托-汇金 161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
资了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长江资管浦发 6 号定向资产管理
计划,该资管计划资金用于与庄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资管计划存
续期间由于庄敏违约,司法裁定将庄敏持有的保千里股票强制扣划至长江资管持
有的长江资管浦发 6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账户(户名: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厦门信托-汇金 1615 号集合资金信托)项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与长江资管浦发 6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
划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系长江资管浦发 6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一致行动
人系长江资管浦发 6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


     (四)长江资管浦发 6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本次增持保千里股份的权利限
制


     本次权益变动所划拨的 100,000,000 股*ST 保千股票已被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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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资管计划管理人、托管人、委托人的关联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系长江资管浦发 6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除此之
外,无其他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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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保千里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增持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签署本
报告书前6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保千里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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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
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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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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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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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   江苏高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二. 备查文件时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至上市公司,以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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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
                      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ST 保千                  股票代码             600074
                                                                  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 82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大
    名称                                           注册地/住址
                                                                        厦 39-42 层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数量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接方式转让□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限售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150,002,924 股,占总股本的 6.15%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限售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数量:100,000,000 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后持股数量:250,002,924 股,占总股本比例 10.25%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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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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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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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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