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特变电工: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偿还中期票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17-07-13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2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 2017-069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偿还中期票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偿还中期票据的自筹资金 7 亿元,符合募集资
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12 日召开了公司 2017 年第十一次临时
董事会会议、2017 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偿还中期票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偿还
中期票据的自筹资金 7 亿元。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配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7]46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6 月向全体股东配售 A 股股份 480,765,103
股,配股价格 7.1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3,447,085,788.51 元,扣除发行费
54,342,466.1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392,743,322.3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
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对本次配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17URA3029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配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次配股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国际成套系统集成业务营运资金及
偿还银行贷款和中期票据,其中 19 亿元用于补充公司国际成套系统集成业务营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运资金;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中期票据。
    三、自筹资金预先偿还中期票据情况
    公司 2012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于 2012 年 5 月 15 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发行上市。该期中期票据证券简称 12 特变 MTN1,发行总额 7 亿元,期限 5 年,
票面年利率 5.37%,起息日 2012 年 5 月 16 日,交易流通起始日 2012 年 5 月 17
日,兑付日 2017 年 5 月 16 日。
    公司 2012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于 2017 年 5 月 15 日到期,由于配股尚未实
施完毕,募集资金尚未到位,公司以自筹资金偿还了上述中期票据本金 7 亿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偿还 2017 年 5 月 15 日到期的“12
特变 MTN1(1282155)”中期票据 7 亿元。
    四、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偿还的中期票据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召开了公司 2017 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偿还中期票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偿还中期票据的自筹资金 7 亿元,独立董事发表了独
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偿还中期票据的自
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 XYZH/2017URA30312 号《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
告》。认为: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偿还中期票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偿还中期
票据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特变电工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偿还中期票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偿还中期票据自筹
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偿还中期票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偿还中期票据的自筹资
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偿还中期票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7
亿元置换预先已经偿还中期票据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2017 年 7 月 12 日,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偿还中期票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
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偿还中期票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
投向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
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偿还中期票据的自筹资
金共计 7 亿元。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