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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济堂: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2017-11-30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2017-068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12 月 5 日,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符合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的议案》,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债券公开发行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为止。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堂医药”)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27 号),就同济堂医药申请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批复如下:

    一、 核准同济堂医药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9 亿元的公司债
券。

    二、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三、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 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五、 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同济堂医药如发生重大事
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30 日

     报备文件
    (一)《关于核准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7】21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