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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济堂: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2019-01-11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2019-003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广
       东坤和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坤和”)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茂名高州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800 万元,应银行要求茂名市国
       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鑫担保”)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为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孙公司广东坤和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高州支行申请
流动资金贷款 800 万元,应银行要求国鑫担保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公司为上述
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2019 年 1 月 10 日公司与国鑫担保签署了《信用反担保合
同》,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 800 万元。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就广东坤和药业有限公司贷款事项对外提供
反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单笔担保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金额的 10%,且公司担保总额没有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 50%。
根据证监发[2005]120 号文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行为不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茂名市国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 3 号第四层西南侧

    法定代表人:王传海

    经营范围: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
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
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凭有效的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茂名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止 2018 年 10 月 31 日,国鑫担保总资产 8,348.14 万元,净资产 8,061.27
万元,营业收入 377.01 万元,净利润 54.23 万元。(未经审计)

    国鑫担保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国鑫担保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广东坤和向贷款方中国农业银行提供担保,为
了确保国鑫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公司为借款人广东坤和向国鑫担保提供信用反
担保。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1、国鑫担保代借款人向贷款方
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贷款方
实现债权的费用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2、代偿金的利息(代偿金是指国鑫担
保代(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该利息以代偿金为计算基数,从代
偿后次日起按月利率 2%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3、委托合同中约
定的借款人应向国鑫担保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按实际担保
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担保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国鑫担保代借款人清偿全部债款之次日起两
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就广东坤和药业有限公司贷款事项对外提供
反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19 年 1 月 10 日,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9.73
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13%。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1 日


     报备文件
       (一)担保协议
       (二)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三)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