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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济堂:独立董事关于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独立意见2019-05-21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九届董事、独立董事
候选人,进行了审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等有关的规定,
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任职资格:经审查上述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
法》第 147 条规定有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2、提名程序:上述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是由公司股东推荐,
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换届选举的程序: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上述候选人的学历、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董事、
独立董事职务的要求。

    同意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王锦霞             张金鑫            廖圣林




                                               2019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