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同方股份:关于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7-12-15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078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授权
公司管理层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在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67)和《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74)。

    根据上述决议及公司 2016 年第四次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公司出资 7.5 亿元购买重庆
信托-长盛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四期(以下简称“重庆信托长盛四期”)。另经公司 2017
年第四次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将持有的重庆信托长盛四期全部份额平价转让
予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方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金控”)。

    重庆信托长盛四期的基本情况如下:

    委托理财资金规模:人民币 7.5 亿元(其中,信托资金的 1%用于缴纳信托保障基金)
    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理财期限:12 个月(起息日:2016 年 12 月 13 日,到期日:2017 年 12 月 13 日)
    预计收益:本期信托资金缴纳信托业保障基金以外的资金预期年收益率为 5%/年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管理费的收取约定、费率或金额:银行保管费率为 0.01%/年;资产管理计划管理费费
率为 0.04%/年;资产管理计划银行托管费率 0.02%/年




                                        1
    公司已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按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 5.0%,收回本
金人民币 7.5 亿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 3,750 万元。

二、 本次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7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
度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不超过人
民币 40 亿元,有效期为自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在上述额度
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和《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

    同方金控拟于上述理财产品赎回后出资 7.8 亿元购买重庆信托瑞兴投资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第 1 期)。产品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重庆信托瑞兴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 1 期)
    委托理财资金规模:人民币 7.8 亿元(其中,信托资金的 1%用于缴纳信托保障基金)
    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理财期限:1 年
    预计收益:本期信托资金缴纳信托业保障基金以外的资金预期年收益率为 5%/年,此
外对于本期信托运营过程发生增值税及附加,由受托人作为纳税人,以信托财产缴纳,同
时,同方金控预期收益率将相应降低。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管理费的收取约定、费率或金额:银行保管费率为 0.01%/年,其他不涉及

    上述委托理财协议委托方为同方金控,受托方为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重庆信托”),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法定代表人               翁振杰
注册资本                 1,28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金山路 9 号附 7 号
成立日期                 1984 年 10 月 22 日
经营范围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
                         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
                         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
                         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
                         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
                         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



                                            2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经营
                         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


    重庆信托为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国信”)控股的子公司,同
方国信持有其 66.99%的股权,同方国信为公司下属联营公司,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合
计持有同方国信 26.32%的股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重庆信托总资产为 2,596,294.7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资产为 1,866,333.08 万元。2016 年度,重庆信托实现营业收入 428,129.60 万元,归属
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364,334.99 万元。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重庆信托总资产为 2,623,619.1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资产为 1,969,841.99 万元。2017 年 1-3 季度,重庆信托实现营业收入 183,824.43 万元,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53,045.03 万元。

    公司与重庆信托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公司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有效控制风险、兼顾收益回报,同时本着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公
司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及投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采取的
风险控制措施包括: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和投资产购买的审
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营,确保资金安全。
由公司财务中心和证券事务部根据公司资金情况,以及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安全性、流动
性、发行主体相关承诺、预期收益率等,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并提出投资方
案,投资方案报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2、公司财务中心和证券事务部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
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3、公司财务中心将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
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在公开披露实施情况前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
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




                                           3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累计委托理财金额为 27.8 亿元(含本次)。其中,
已到期并赎回的委托理财金额为 7.5 亿元,未到期委托理财金额为 20.3 亿元。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5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