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同方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5-14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 2019-027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会
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接受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上限为 7.5 亿元人民
币,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执行。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抵押、质押或
担保。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
此次财务资助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清华控股转让持有的辰安科技全部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523.SZ,股票简称:辰
安科技,以下简称“辰安科技”)12,150,000 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 7.83%)全部转让给清
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转让价格为 51.61 元/股,
股份转让价款共计 627,061,500 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辰安科技股份,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1
    由于清华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立业先生、范新
先生、李艳和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何佳先生、蒋毅刚先生、赵晶女士对议案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向清华控股转让持有的辰
安科技全部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


   本议案以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4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