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盛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有关议案之独立意见2018-01-13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有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作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持审慎负责的
态度,我们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两项议案(即《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认真负责地核查和落实,现就上述事项发表
以下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
的规定,谨慎控制担保风险,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公司对外担保的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通过。本
次担保行为主要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可持
续发展的要求,并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上述两项议案。
2018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