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盛集团:董事长办公会工作制度2018-08-29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办公会工作制度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公司科学、民主、高效化管理,及时对
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论证,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
策,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在董事会闭会期间,
公司实行董事长办公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长办公会是公司董事会闭会期间,由董事
长履行职责,督促检查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对
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及公司相关重要事项进行集体讨
论、研究的日常工作机制。
第三条 董事长办公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
故不能召集或主持时,由董事长委托其他董事召集或主持。
第四条 董事长办公会根据会议内容决定出席人员,出
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
席、总经理、相关董事、董事会秘书、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需要可邀请相关监事、相关部门负责人、法律顾问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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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企业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第二章 办公会职责
第五条 董事长办公会根据董事会授权主要对下列事项
行使职权:
(一)听取经理层汇报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落
实情况;
(二)听取经理层拟定的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方案;
(三)听取经理层拟定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重大投资
方案和股东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方案,讨论通过后提交董事
会审议;
(四)听取经理层拟定的公司规章制度,内部管理机构
设置方案,讨论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听取经理层拟定的融资、投资、担保、理财、资
本运营等业务方案,以及对分(子)公司进行融资担保、抵
押、质押、保证等方案,讨论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听取经理层对重大资产处置的意见,需提交董事
会审议的,讨论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听取经理层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
展情况、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等;
(八)研究和部署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落实;
(九)研究拟定公司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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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审议所属分(子)公司有关事项的审计结果;
(十一)学习有关公司治理、董监事行为规范、信息披
露、内部控制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十二)研究其他重大事项及问题。
第三章 办公会的召开与表决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办公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两种方式。定期会议每季度季末召开一次,临时会议董事长
认为必要或遇重大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第七条 董事长办公会所议事项,综合办公室应提前拟
定会议议题,董事长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会议审议。
第八条 董事长办公会一般于会议召开前 3 日以书面、
传真、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参会人员,特殊情
况下,可以随时通知召开会议;
第九条 董事长办公会通知的内容包括召开会议的时
间、地点,议题、出席会议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发出通知日
期等。
第十条 董事长办公会一般以现场形式召开,经召集人
(主持人)同意,可以通过通讯方式召开。特殊情况下,经
董事长同意,对需董事长办公会审议的事项,可以通过公司
网络审批流程方式审批有关事项。
第十一条 董事长办公会出席(列席)人员应按会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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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的要求,由本人准时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列席)会
议的人员,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同时通知综合办公室并记载
于会议记录。
第十二条 董事长办公会需就相关议题形成决议时,应
由出席会议人数过半数通过。
第四章 办公会记录及决议
第十三条 出席董事长办公会的人员,有权要求在会议
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明确性记载。如持反对意见
需明确表示并确认记载于会议记录。
第十四条 董事长办公会议由综合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
必要时需整理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经会议相关出席人员
审阅后,由董事长签发,作为公司重要文件由综合办公室负
责保存。
第十五条 董事长办公会的议题需作出决议的,形成书
面文件经董事长签署后印发,及时送达出(列)席会议人员、
相关部门和相关企业,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保存会议相关文件。
董事长办公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
限不得少于10年。
第十六条 董事长办公会决议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会议召集人(主持人)、出
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记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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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议程、会议内容;
3、会议达成的共识以及持反对意见人员的姓名、反对
意见和理由;
4、会议审议议案的结果;
5、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第十七条 董事长办公会决议由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及
企业贯彻执行,综合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十八条 出席及列席董事长办公会的人员应妥善保管
会议文件及材料。特殊情况下会议结束时综合办公室可收回
会议文件。在会议有关内容对外正式披露前,参加会议人员
和列席会议人员对会议文件和会议审议的全部内容负有保密
义务和责任,不得擅自泄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办公会决议效力
第十九条 董事长办公会审议事项不得超出董事会授
权范围,在授权范围内做出的决议从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董事长办公会审议的事项需经董事会表决
通过的,应提交会后最近召开的董事会作出决议,如董事会
对董事长办公会审议事项做出不同决议的,服从董事会决议。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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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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