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盛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八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31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八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在会前就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内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在会前对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上述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仔
细阅读和分析,我们认为:
一、关于公司内部之间股权转让的议案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
较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便于公司核算和管理,符合全
体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谨慎控制担保风险,保障公司的资产安
全。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
的董事审议通过。本次担保行为主要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
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并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赵荣春 刘志军 陈秉谱
2020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