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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金证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9-13  

						股票代码:600109          股票简称:国金证券        编号:临 2017-3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11 日在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成证大厦 17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17 年 9 月 5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人,实际表决的董事九人。议案一涉及

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迅先生回避表决,实际表决的董事八人。

    会议由董事长冉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与会董事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国金涌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中关联

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国金涌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涌

富”)资本实力,支持国金涌富中长期发展,并结合中国证券业协会

《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国金涌富拟进行增资扩股充实资本实力,并藉此达成

《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董事会同意徐迅先生通过自有资金参与国

金涌富增资扩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工作,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

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和《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

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

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修订说明

    第十三条 经中国证监会核        第十三条 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并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准,并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    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
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   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
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 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
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   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
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   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
中间介绍业务。                 中间介绍业务。
    公司及其境内分支机构经         公司及其境内分支机构经
营的业务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     营的业务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
                                                                 根据《证券公司私
准,不得经营未经批准的业务。 准,不得经营未经批准的业务。
                                                              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
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应当经中国   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应当经中国
                                                              规范》第九条和《证券
证监会批准,依照法定程序修改   证监会批准,依照法定程序修改
                                                              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
公司章程,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办   公司章程,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办
                                                              理规范》第十条进行了
理变更登记。                   理变更登记。
                                                              修订。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可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可
以设立全资子公司或与其他投     以设立全资子公司或与其他投
资者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从事   资者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从事
单项或多项证券业务。           单项或多项证券业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设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设
立全资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     立全资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
务;公司可以设立专业子公司从   务;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从
事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         事私募基金投资业务;公司可以
                               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另类投资
                               业务以及监管机构核准的其他
                               业务。
备注:带下划线的为变动内容。

     除以上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附件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一: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拟于 2017 年 9 月 11 日召开,本次会议将审议《关于国金涌富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中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事项。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中

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在会议前已仔细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并就有

关问题同其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沟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

于进一步增强国金涌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涌富”)

资本实力,支持国金涌富中长期发展,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

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增资扩股中涉

及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拟审议的该项议案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

目前经营需求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贺 强 雷家骕      赵雪媛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日
附件二: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作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国金涌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中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控制下属企业国金涌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中涉

及的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国金涌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金涌富”)资本实力,支持国金涌富中长期发展,符合中国

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公正、公允,不会损

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原则合理,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贺 强 雷家骕      赵雪媛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