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29
股票代码:600109 股票简称:国金证券 编号:临 2018-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较广泛影响,
对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未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
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
报》。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
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8年发布财会〔2018〕15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
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
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
方是否为关联方》。
2019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与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规定,
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的“四分类”改为“三
分类”,按照“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所持有的金融
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
“预期损失法”,并且扩大了计提范围;套期会计方面扩大了符合条
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取代了定
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的“再平衡”机制;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
整。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仅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上述修订后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根据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
前期比较财务数据,但应当对准则施行日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
收益进行调整。因此,公司于2019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2019年一季
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末可比数,就数
据影响调整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本次金融工具相关
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较广泛影响,但对公司的总资
产和净资产未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参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
年度财务报表,本次变更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三)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12
号,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的会计
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