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稀土:关于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债的公告2016-06-25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编号:(临)2016-025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6 月 24 日,北方稀土收到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通知,包钢
(集团)公司拟以所持本公司部分 A 股股票为标的发行可交换公司债
券(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
截至本公告日,包钢(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 141,386.12 万股 A
股股票,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 38.92%。根据包钢(集团)公司
通知,本次可交换债券的拟发行期限为不超过 3 年(含),拟募集资金
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拟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
包钢(集团)公司本次发行可交换债券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后方可挂牌转让。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本公司将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