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稀土:关于投资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2016-08-19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临)2016-033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拟接受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宸信托”)
投资入股邀请,出资不超过 1 亿元,投资华宸信托。
●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同为华宸信托控股股东,公司
本次投资华宸信托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未与华宸信托发生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展公司经营业务,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接受华宸
信托投资入股邀请,对其增资入股。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投资金额 1
亿元内,根据华宸信托增资扩股方案,确定投资额。
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为华宸信托控股股东,公司本次
投资华宸信托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与华宸信托同为包钢(集团)公司控股的法人,符合《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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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关于关联方的认定规则,包钢(集
团)公司、华宸信托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栓师
注册资本:147.76 亿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经营范围:钢铁制品,稀土产品,普通机械制造与加工,冶金机
械设备及检修,安装等。
2、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甄学军
注册资本:5.72 亿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西街 23 号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
其他财产或财产信托;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
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等。
华宸信托(原内蒙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88 年,
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信托投资公司。2007 年,按照国家银
监会的统一部署,顺利完成业务转型审批工作,同时更名为华宸信托
有限责任公司。华宸信托自成立以来依托信托制度,发挥多元化金融
理财平台优势,取得了良好的投资效益,是一家具备一定实力的信托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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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宸信托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4,619.26 155,683.32
净资产 115,387.4 133,424.78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4,781.83 21,203.47
净利润 712.98 4,701.68
目前,华宸信托出资人出资金额及比例如下:
出资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878 36.5%
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8,561.5 32.45%
内蒙古国资委 17,274.5 30.2%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86 0.5%
巴彦淖尔市国有资金资产监督管理局 100 0.175%
天津众兴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 0.175%
三、关联交易履约安排
公司将在华宸信托确定增资扩股方案后,披露投资华宸信托协议
签署情况、关联交易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相关内容。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华宸信托有利于拓展公司经营业务,有利于深化与华宸
信托等金融机构的合作水平,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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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了《关于投资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关联董事魏栓师、
张忠、杨占峰、翟文华、王晔、张日辉、李金玲回避了对本议案表决,
非关联董事以 7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认为本次关联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监管
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
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北方稀土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北方稀土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北方稀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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