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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方稀土: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29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 北方 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 北方 02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18-052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8 年 12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公司 305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26,651,05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14.7192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

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赵殿清先生主持。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4 人,出席 3 人,董事赵殿清先生、李金玲先
生、张日辉先生出席会议,其他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 7 人,出席 4 人,监事郝润宝先生、顾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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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 北方 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 北方 02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18-052

郝玉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
     3.董事会秘书余英武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向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
                                 比例                   比例              比例
  类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326,318,150 99.8980 332,400 0.1017                      500 0.0003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向
       内蒙古包
       钢钢联股
  1                13,309,997   97.5599 332,400 2.4364   500   0.0037
       份有限公
       司出售资
       产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数据,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表决结果;

     2.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法人股东包钢(集团)公司持有
的 1,413,861,219 股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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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 北方 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 北方 02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18-052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律师:付明月、乌日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数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
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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