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八年年度报告摘要1999-04-21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八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

    一、公司简介
    1、公司全称:
    中文: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INNER MONGOLIA BAOTOU STEELRARE-EARTH HI-TECH CO.LTD.
    英文缩写:IMBREHT
    2、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志公
    3、公司董事会秘书:赵占斌
    联系地址: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土高科公司
    电话:(0472)5139097  5139079  2184642
    传真:(0472)5139079  2183410
    4、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昆区张家营子西
    邮政编码:014030
    5、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6、公司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稀土高科
    股票代码:600111
    二、会计数据与业务数据摘要
    (一)本年度主要利润指标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利润总额:                      91243377.73
    净利润:                        78329489.40
    主营业务利润:                  69682274.68
    投资收益:                       3360000.00
    补贴收入:(高新技术退税)        17721422.29
    营业外收支净额:                  141064.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091218.2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4915911.81
    (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目单位                 1998年      1997年
    主营业务收入元      227821228.54 202000307.82
    净利润元             78329489.40  71159451.91
    总资产元            709215949.83 654532204.20
    股东权益元          606850273.85 592084084.45
    每股收益元/股              0.215        0.273
    加权每股收益元/股          0.215        0.344
    每股净资产元               1.665        2.274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元         1.594        2.241
    净资产收益率%             12.91        12.0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3.07        21.01
    注: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
    每股收益=净利润/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度末股东权益×100%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固定)资产净损失-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净利润/[(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2+当期发行新股或配股新增净资产×(自缴款结束日下一月份至报告期末的月份数-6)/12)]
    加权平均每股收益=当期净利润/[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1+配股比例或增发新股比例)+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1+配股比例或增发新股比例)×配股比例或增发新股比例×缴款结束日下一月份期末的月份数/12]
    (三)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金    盈余公积金  其中: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合计
期初数    260350000.00 294212708.56   7504275.18  3752137.59  
                               30017100.71 592084084.45
本期增加  104140000.00               15665897.88  7832948.94 
                               78329489.40 198135387.28
本期减少                78105000.00   
                              105264197.88 183369197.88
期末数    364490000.00 216107708.56  23170173.06 11585086.53               
                                3082392.23 606850273.85
    ①股本变动是因实施19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②资本公积金减少是因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③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增加是利润分配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所致;
    ④未分配利润变动是系实现利润及利润分配的缘故。
    三、股本变动与股东情况介绍
    (一)股本变动情况
    (1)股本结构情况
        期初数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数
            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180350000  18035000  54105000          72140000  252490000
其中:
国家拥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45350000  14535000  43605000          58140000  203490000
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35000000   3500000  10500000          14000000   49000000
其他
2、募集法人股
3、内部职工股  
     8000000                     -8000000 -80000000
4、优先股或其他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88350000  18835000  54105000 -8000000  64140000  252490000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72000000   8000000  24000000 +8000000   4000000  11200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流通股份合计   
    72000000   8000000  24000000 +8000000   4000000  112000000
三、股份总数    
   260350000  26035000  78105000        0 104140000  364490000
    (二)股东情况介绍
    1、本报告期末股东总数93222户,包括法人股东3户,社会公众股东93219户。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1)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612.17   51.06
    2)嘉鑫有限公司(香港)               4900.00   13.44
    3)包钢综合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36.83    4.77
    4)安信基金                          278.76    0.76
    5)志成公司                          198.80    0.54
    6)李叶强                             44.28    0.12
    7)刘宝丽                             41.03    0.11
    8)吴烈从                             40.00    0.10
    9)刘彤                               39.14    0.10
    10)钟郁兰                            38.17    0.10
    3、持股10%以上的股东情况介绍
    ①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8612.17万股,占总股数的51.06%。
    法定代表人:林东鲁
    经营范围:钢材轧制、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延压加工、稀土金属冶炼、大理石。所持有的稀土高科股份51.06%的法人股未作任何质押。
    ②嘉鑫有限公司(香港)持有公司股份4900万股,占总股数的13.44%        
    法定代表人:廖二鸣
    经营范围:纺织品、钢铁、有色金属贸易、外汇、房地产及实业投资。其持有的稀土高科股份13.44%的法人股未作任何质押。
    4、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初、年末持股数量,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姓  名  职务      年度持股数(股) 年度内股份  年末持股数(股)
                                 增减(+、-)
张志公  董事长           0             0            0
廖二鸣  副董事长      6000          2400          8400
王子仁  副董事长      5000          2000          7000
许万成  董事          5000          2000          7000  
徐福贵  执行董事      5000          2000          7000
颜维华  董事          5000          2000          7000
陈隆淮  董事总经理    5000          2000          7000
张  毅  董事副总经理  6000          2400          8400
白凤仁  董事          5000          2000          7000
孙鸣凤  监事会主席    5000          2000          7000
杨兴山  监事会副主席  3000          1200          4200
车淑先  监事          2000           800          2800
赵洪英  监事          2000           800          2800
陈秀昆  监事          2000           800          2800
胡志海  监事          2000           800          2800
赵润年  监事          2000           800          2800
王成印  副总经理         0             0             0
邹连顺  副总经理      3000          1200          4200
王晓铁  总工程师      3000          1200          4200
刘忠涛  副总经理      3000          1200          4200  
赵占斌  董事会秘书    3000          1200          4200
邢  斌  财务总监      3000          1200          4200
    四、股东大会简介
    本公司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一次。
    1、1998年4月19日在内蒙古包头市包钢宾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采用公告形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为19人,代表1817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8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①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曾国安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董事,选举张志公先生为公司董事。
    ②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行使不超过最近一期审计公司净资产20%投资决策权的议案。
    ③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建中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
    ④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内蒙古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
案。
    ⑤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1998年5月22日在内蒙古包头市包钢宾馆召开了1997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6人,代表股份18040.9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9.2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①董事会1997年年度工作报告,同意18040.9万股,占出席股东的
100%。
    ②监事会1997年年度工作报告,同意18040.9万股,占出席股东的
100%。
    ③1997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同意18040.9万股,占出席股东的100%
    ④199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18040.9万股,占出席股东的100%。
    ⑤1997年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同意18040.9万股,占出席股东的100%。
    ⑥同意收购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55%的股权,待条件成熟后,责成董事会具体实施。此议案为关联交易,除关联方股东包头钢铁(集团)公司所持股份外,同意4746.49万股,占参加表决股东的100%。
    3、因工作变动,曾国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的董事、董事长,选举张志公先生为公司董事、董事长。
    4、现任董事、监事、姓名、性别、年龄、任期及年度报酬情况。
姓  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年)    年薪(元)
张志公  董事长        男  55  1997.9—2000.9    不在本公司领取
廖二鸣  副董事长      男  53  1997.9—2000.9    不在本公司领取
王子仁  副董事长      男  59  1997.9—2000.9    不在本公司领取
许万成  董事          男  54  1997.9—2000.9    不在本公司领取
徐福贵  执行董事      男  60  1997.9—2000.9    不在本公司领取
颜维华  董事          男  53  1997.9—2000.9    不在本公司领取
陈隆淮  董事          男  55  1997.9—2000.9      16296.00
张  毅  董事          男  31  1997.9—2000.9    不在本公司领取
白凤仁  董事          男  57  1997.9—2000.9    不在本公司领取
孙鸣凤  监事会主席    男  58  1997.9—2000.9      16692.00
杨兴山  监事会副主席  男  56  1997.9—2000.9      15852.00
车淑先  监事          女  47  1997.9—2000.9      12600.00
赵洪英  监事          女  46  1997.9—2000.9      13131.00
陈秀昆  监事          男  30  1997.9—2000.9      10379.00
胡志海  监事          男  34  1997.9—2000.9       9817.00
赵润年  监事          男  52  1997.9—2000.9      13680.00
    以上人员年度报酬仍执行包头钢铁(集团)公司工资标准,无特殊报酬。
    本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姓名:曾国安离任原因:工作变动。
    五、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工作报告
    1、公司本届董事会由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报告期内共召开六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均列席会议(通讯方式除外),各次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一届二次董事会于1998年3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下列决议:
    ①关于收购第一大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55%股权的预案。
    ②同意曾国安先生不再担任董事、董事长职务,增补张志公先生为公司董事、董事长候选人的预案。
    ③聘任王成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④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⑤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行使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投资决策权的预案。
    ⑥通过了关于聘请建中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的预案。
    ⑦通过了关于聘请内蒙古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预案。
    ⑧决定1998年4月1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2)一届三次董事会于1998年4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下列决议:
    ①1997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并同意在指定报刊上予以披露。
    ②199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③199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将可分配利润30,017,100.71元按1997年末总股本26035万股,对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1股分配;年末公司资本公积金为294,212,708.56元,按1997年末总股本2603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④聘任刘忠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⑤决定1998年5月22日召开1997年年度股东大会。
    (3)一届四次董事会于1998年4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下列决议:
    ①同意曾国安先生不再担任董事长职务。
    ②选举张志公先生为董事长。
    ③同意徐福贵先生为执行董事。
    (4)一届五次董事会,通过了修改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决定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标志。
    (5)一届六次董事会于1998年7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1998年度《中期报告》。
    (6)一届七次董事会于1998年11月19日至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决定,通过多种融资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建设高科技稀土应用项目。
    以上六次会议内容及其形成的决议和决定,除一届五次、一届七次两次会议的决定按规定程序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而未予披露外,其余各次会议均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予以公告。
    2、公司董事会在依照《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所做出的各项决议。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全面修改了公司章程,聘请了公司审计机构及常年法律顾问,并根据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了公司经营策略和发展战略,停建了稀土粗加工生产线,由向规模要效益转变为向科技要效益,努力使企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确立了向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发展的方向。为进一步规范董事会行为,还制定了详细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使董事会决策程序有章可循,高效规范。在股东大会批准9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及时实施了送转工作,公告了股权变动情
况。
    3、在报告期内,董事会先后新聘两位副总经理,其余高级管理人员未变动。
    4、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对公司财务报告未提出疑义。
    (二)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78,329,489.40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7,832,948.94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7,832,948.94元,加上年滚存利润2,382,100.71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045,692.23元,经一届九次董事会决议,本次分配预案为以98年底股本364,49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剩余利润3,082,392.23元留在下一年度分配。
    (2)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执行情况。报告期内配股方案的实施情况。
    1998年5月22日召开了199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1997年度分配方案如下:
    按招股说明书有关股利分配政策,1997年1—3月份实现利润872.43万元归包头钢铁公司所有,4—8月份实现利润2,491.38万元归三家发起人所有,9—12月份实现利润3,752.14万元归公司全体股东所有。在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3,752,137.59元,提取10%的公益金3,752,137.59元后,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剩余利润30,017,100.71元,以97年度末总股本26035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送红股1股进行分配,结余利润2,382,100.71元滚存到1998年分配;另公司董事会决定将97年度末资本公积金294,212,708.56元,以年末总股本26035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3股实施转增,共转出78,105,000.00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16,107,708.56
元。
    公司董事会全面执行了上述方案,确定股权登记日为1998年5月28日,除权基准日及送、转股上市交易日为1998年5月29日,并将送股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办法以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及时予以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无配股方案。
    (四)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六、监事会报告
    1998年度本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忠实全面地履行了监督职责。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宗旨,进一步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审计监察工作,在依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收支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有效监督的同时,并对自身监督行为进行规范,制定了细致的《监事会议事规则》,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健康有序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内容如下:
    1、1998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一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听取了总经理所做的业务报告以及财务总监所做的财务决算报告;一致通过了监事会主席所做的监事会工作报告;一致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一致同意董事会做出的关于修改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决定。
    2、1998年7月28日,公司召开了一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了1998年度《中期报告》,对公司上半年的生产经营状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公司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违法运作情况。
    (2)公司董事、经理奉公守法、按章办事,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按法定程序进行。
    (4)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因此不发生股东权益的损害及公司资产的流失。
    (5)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承诺及有关合同执行,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对公司财务报告未提出任何疑
义。
    (7)公司报告期内利润实现数与利润预测数基本一致,无需详细说
明。
    七、业务报告摘要
    1.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业绩
    “稀土高科”公司主营稀土精矿、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生产与销售、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出口本企业生产的稀土产品、充电电池、五金化工产品(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除外);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生产、销售冶金、化工产品(专营除外),技术咨询、信息服务。
    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不断向纵深发展,由于国内稀土行业的恶性竞争导致产品价格不断下降,而原材料价格上涨,面对诸多困难,我公司坚持从维护公司效益的大局出发,一方面狠抓生产管理,降低生产成本,另一方面狠抓市场开拓,排除各种不利因素,1998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22,782.12万元比去年增长了2,582.09万元,增长了12.78%,营业利润7,002.09万元,比去年增长了212.05万元,增长了3.12%,利润总额9,124.34万元,比去年增长了1,015.87万元,增长12.53%,税后利润7,832.95万元,比去年增长了717.00万元,增长了10.08%,其中主要产品业务收入及利润情况见下表:
    产品    占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占利润总额    销售利润
    名称      (%)    金额(万元) (%)       金额(万元)
    精矿      30.48    6845.47   44.52       4062.15
    碳酸稀土  26.77    6999.80   15.53       1417.41
    稀土金属  25.92    5937.63   19.89       1820.01
    合计      83.17   18949.83   79.94       7294.45
    (2)公司财务状况:
    为了加强股份制企业的会计工作,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我公司严格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有关补充规定,使财务核算规范化。经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财务状况如下:
    指标项目            1998年        1997年    增长比例
    总资产(元)        709215949.83 654532204.20  8.35%
    股东权益(元)      606850273.85 592084084.45  2.49%
    主营业务利润(元)   69682274.68  67900420.14  2.62%
    净利润(元)         78329489.40  71159451.91 10.08%
    注:总资产及股东权益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实现净利润7832.95万元。
    主营业务利润的增加,主要来源于公司销售额的提高。
    净利润的增加是因为主营业务利润增加178万元,其他业务利润增加34万元,投资收益增加336万元。
    (3)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1)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由于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辅助材料价格的上升,销售市场的疲软,使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受到一定的影响。
    2)解决方案及对策
    a.利用获得外贸经营权的优势,继续加大开拓国际市场的力度,以产品的质量、信誉占领国际市场。
    b.与相关企业协作,进行市场调查和预测,开展科技攻关,调整产品结构,增加适销对路,高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的产品生产。
    c.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经济责任制,努力降低产品消耗和各种成本费用。
    2.公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外投资活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九八年募集资金使用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1997年8月27日发行8000万A股,共募集资金39815万元,(其中发起人现金投入4375万元,向社会公众发行8000万股,其中内部职工股800万股,募集资金35440万元)。截止1998年12月31日,使用资金各项目明细如下:
项目                            计划投资(万元)  实际投资(万元)
(一)稀土深加工系列生产线
1.10000T/A碱法氯化稀土生产线         5524          未进行
2.单一稀土分离生产线及辅助配套项目  10240         10685.76
3.万安培电解稀土金属生产线           5380           169.24
4.125吨钕铁硼生产线                  5212          未进行
5.碳酸钠焙烧提铈生产线               5295           791.35
6.5000吨酸法碳酸稀土生产线           5404          未进行
(二)偿还5000吨氯化稀土生产线项目贷款 2760          2760.00
合计                                39815         14406.35
    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主管部门意见,单一稀土分离线与辅助配套项目合并实施,因而在财务上统一核算。
    2)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998年以来,国内外稀土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针对市场的变化,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我公司对稀土发展规划作了相应调整,根据1998年4月28日自治区稀土专家组对项目可行性的研讨,1998年5月7日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建议对上述项目作相应调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1998年5月22日召开会议分别做出决定:
    停建10000吨/A碱法氯化稀土生产线和5000吨酸法碳酸稀土生产线,减少投资合计10928万元;减少对碳酸钠焙烧氧化提铈生产线的投资,减少投资4503.65万元,三项共计减少投资15431.65万元,将资金投向,扩大单一稀土生产线规模,有机溶剂充槽,收购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公司55%股权,偿还5千吨贷款,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决定按规定程序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3)募集资金变更原因
    a.停建两个项目
    停建10000吨/A碱法氯化稀土生产线和5000吨酸法碳酸稀土生产线两个项目。这两个项目都是生产附加值较低的原料型产品,目前市场此类产品已严重供大于求,价格一降再降,同时其原材料价格上涨,使生产成本增加,按现行价格计算,已无盈利可能,故不再建设。
    b.减少对一个项目的投资
    减少碳酸钠焙烧氧化提铈生产线的投资,该项目一期工程投资550万元,完善配套资金241.35万元,形成年产氧化铈500吨的生产能力。单一稀土分离生产线扩建后,年产氧化铈1900吨,市场已近饱和,故不再投
资。
    4)变更资金的投向
    a.扩大单一稀土分离生产线规模
    根据世界稀土产品的市场需求,单一稀土氧化物产品需求量将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同时单一稀土氧化物产值占世界稀土产品总产值的75%,而我公司单一稀土氧化物产值占公司总产值的24%;该项目的产品是用途广泛的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产品;经自治区计委1998年4月28日组织稀土专家论证,该生产线规模定为年生产单一稀土氧化物3000吨是比较经济的,而原设计能力为年产单一稀土氧化物1748吨,该项目与稀土生产辅助配套生产项目合并实施需增加投资2963万元。该项目原预测利润为2425万元,现预测利润为2856万元。
    b.偿还5000吨氯化稀土生产线贷款
    在招股说明书中,将偿还银行贷款2760万元,为减少公司不必要的财务费用拟偿还银行贷款4964万元。
    c.收购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55%的股权
    该公司是中外合资企业,年产H-500型稀土抛光粉1200吨,是最终的稀土产品,其科技含量与附加值较高,为填补我公司产品空白,增加经济效益和垄断产品市场,故投资2904万元收购其55%的股权。
    d.单一稀土分离生产线有机溶剂充槽补充资金4960万元
    该项目所用工艺是萃取工艺,其充槽用的有机溶剂及稀土料液,是一次性投入后循环使用的材料,目前财务核算上按长期待摊费处理。根据这一特殊性,初步设计未包括该项投入,需投入资金4960万元。
    E.以上项目实施后,尚余2642万元资金,全部补充单一稀土分离生产线的流动资金。
    3.1999年业务发展计划
    (1)、引进技术,筹措资金实施镍氢动力电池项目。该项目经专家论证并在内蒙古自治区计委立项。本项目达产后年产正极材料2000吨、储氢合金粉2000吨、圆柱形电池2000万只、矩形电池100万块。如产品内、外销价格均以1998年美元不变价为基准,稀土储氢合金粉及正极材料各1000吨用于销售,产值均按1000吨/年产量计算,则该生产线达产后年销售总收入为12300万美元。
    (2)、包头稀土精矿浓硫酸低温焙烧水浸液萃取法除铁、钍工艺研究。该项目研究主要解决高温焙烧水浸渣放射性超标的难题,同时简化工序,降低生产成本。项目完成后年减少存渣费近200万元。
    (3)、储氢合金粉生产工艺引进
    通过引进国外先进生产技术,利用包头稀土资源优势,彻底改变稀土高科产品结构变原料型稀土初级产品为高科技、高附加值的稀土应用产品,增强稀土产品对市场的调控能力。其主营产品将进入稀土高科技应用领域,从而改变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以粗产品为主的形象。
    (4)、高纯稀土氧化物产品的生产
    本项目采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萃取工艺生产,主要产品为纯或高纯产品,应用领域广泛,被称为21世纪的新材料。本项目达产后年生产单一稀土氧化物3000吨,可生产21个品种、24个规格的单一稀土产品。年产值达18600万元,年销售收入18600万元,年创汇1300万美元,年利润总额2856万元。
    (5)、引进经营人才,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减少消耗,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八、重大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3、关联交易:
    (1)包钢公司代股份公司购入主要材料51,006,922.51元,材料价格执行双方协议价。
    (2)公司主要原料强磁中矿由包钢供给,协议价3.45元/T。
    (3)包钢公司为股份公司代销产品全部按市场价格结算。
    (4)股份公司接受包钢公司劳务全部按市场价格结算。
    (5)公司所需部分水、电、汽由包钢供给,按合同约定价结算。
    (6)公司按《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租赁费25万
元。
    4、公司无逾期未收回的委托存款和委托贷款。
    5、报告期内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仍为内蒙古国正会计师事务所(原名内蒙古会计师事务所)。
    6、报告期内未更改公司名称或股票简称。
    7、公司计算机配置为586以上机型,不存在2000年问题。财务软件编程已将2000年问题考虑进去,数据库中日期字段设为4位数,可连续跨越2000年。
    九、财务报告
    (一)、审计意见
    公司1998年度财务报告经内蒙古国证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贾嵩峰、刘东风审计,并出具了内国证会发审字[1999]第24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会计报表(见附页)
    (三)、会计报表附注
    1、公司简介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是以包头钢铁公司所属稀土三厂及选矿厂稀选车间为基础,联合其他发起人以募集方式,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股批字(1997)第1号文批准,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原总股本为260,350,000股。1997年8月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字(1997)423号文批准,股份公司于1997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1998年5月22日召开1997年股东大会核准向全体股东按10:1的比例派送红股26,035,000股,用资本公积按10:3的比例转增股本78,105,000股,公司总股本增至364,49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4,490,000元,业经内蒙古会计师事务所以内会审字(1998)第128号验资报告验证,1998年6月16日由内蒙古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500001700035。公司主要生产经营范围:稀土精矿、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高科技材料生产与销售、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稀土产品出口,生产、销售冶金和化工产品(专营除外),技术咨询、信息服务。
    2、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1)会计制度:
    公司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有关补充规定。
    2)会计年度:
    以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会计年度。
    2)记帐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4)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
    记帐基础为权责发生制原则,资产的计价遵循历史成本原则。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按发生当日外汇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成本位币记帐,月末将外币余额按期末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本位币进行调整,调整后记帐本位币余额与原帐面余额之间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6)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公司无附属企业,不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7)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现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8)坏帐核算方法:
    坏帐核算采用直接转销法。确认坏帐原则:
    (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
    (2)债务人逾期未履行清偿义务已超过三年,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9)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存货的购入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的发出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包装物在领用时一次摊销。公司未提取存货跌价准
备。
    10)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1)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宣告发放但未领取的现金股长利和利息入帐。
    (2)按所收到的处置短期投资收入与短期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公司未提取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11)固定资产核算方法:
    (1)固定资产标准及计价: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评估入帐的固定资产按重置成本法计价,其他均按历史成本法计价。
    (2)固定资产的分类及折旧方法: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预留3%残值)计提折旧。分类及折旧情况如下:
    类别                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8—45年  12.13%—2.16%
    专用设备            5—30年  19.40%—3.23%
    通用设备            4—18年  24.25%—5.39%
    12)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按各项实际发生的支出核算,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工程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在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
    13)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以实际成本计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14)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按实际成本计价,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15)收入确认原则:
    (1)公司销售收入的确认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在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不在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2)提供的劳务已提供,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16)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应付税款法。
    17)本年度会计政策的变更情况:
    公司原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从1998年1月1日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公司执行会计制度的变更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产生重大影响。本期资产负债表中1997年12月31日栏的数字已按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了调整。
    3、税项:
    本公司在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登记,并已获得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包开管发[1997]044号文批准。据此按国务院国函[1992]169号《国务院关于增建国家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函[1994]113号《关于包头国家稀土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发展总体方案及两项优惠政策问题的批复》,包头市人民政府[1994]42号《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包头国家稀土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和财政税收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财税政字(1998)1379号《关于对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等文件的精神,公司享受如下税收优惠:
    (1)增值税:按产品销售收入为计税额,稀土精矿税率为13%,其他产品税率17%,七年内由开发区财政返还25%(先征后返)。
    (2)营业税:按具体应税项目固定税率交纳,三年所征税款由开发区财政返还。
    (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按实际应缴流转税额的7%和3%计算缴
纳。
    (4)所得税:
    执行15%的所得税率,所得税款前五年全额返还,第六年到第十年按50%返还。
    4、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单位:人民币元)
    1)短期投资
    项目             期初数    期末数
    债权投资                50000000.00
    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50,000,000.00元是进行国债投资。
    2)应收票据
    期末余额为35,291,106.38元。本期无贴现、抵押的应收票据。
    本项目期末余额中含应收持本公司51.06%股份的股东单位包头钢铁(集团)公司款项271,106.38元。
    3)应收帐款
    帐龄              期初数          期末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42971703.01 99.95 48425295.52 99.96
    1-2年
    2-3年
    3年以上      20214.43  0.05    20214.43  0.04
    合计      42991917.44   100 48445509.95   100
    本项目中无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东单位的欠款。
    4)预付帐款
    帐龄:                 期初数              期末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8324608.31   100    17317583.89   100
    1-2年
    2-3年
    3年以上
    合计           8324608.31   100    17317583.89   100
    本项目期末余额中含预付持本公司51.06%股东单位包头钢铁公司6,590,172.58元,具体见附注5;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108.03%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预付工程款所致。
    5)应收补贴款
    项目            金额
    所得税返还  12913888.33
    据包府发[1994]42号文规定,所得税全额返还。
    6)其他应收款
    帐龄            期初数                期末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9463520.79  55.68   11186311.66   67.34
    1-2年     7252949.08  42.67    4800000.00   28.89
    2-3年                           504377.52    3.04
    3年以上    280000.00   1.65     122199.40    0.73
    合计     16996469.87    100   16612888.58     100
    本项目无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东单位的欠款。
    7)在建工程
工程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    其他减少数
                                     固定资产
                                期末数      资金来源  工程进度

单一稀土分离募集
生产线及
配套项目    3545039.12  87632078.06  453324.16  
                              90732793.02      资金    70%
万安培电解稀募集
土金属生产线 880000.00   812385.20   
                               1692385.20      资金  3.15%
碳酸钠焙烧氧化募集
提铈生产线  2763562.35  5149937.65  7913500.00   
                                        0      资金   100%
5000T二期工程  
            4268429.60              4268429.60          
                                                自筹  100%
其他        2461634.91   802097.75   241941.68    93348.21                  
                                2928442.77      自筹   20%
合计       13918665.98 94396498.66 12877195.44    93348.21 
                               95344620.99
    本项目无利息资本化金额。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505.01%,主要是用募股投建单一稀土分离生产线及配套项目和碳酸焙烧氧化提铈生产
线。
    8)长期待摊费用
种类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期末数
P204萃取剂   8329243.66  2423795.00 384533.66 10368505.00
软件                       58900.00     2000.00  56900.00
P507萃取剂              14712937.13           14712937.13
试车费                    320332.85             320332.85
合计         8329243.66 17515964.98 386533.66 25458674.98
    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205.65%的主要原因是98年末添加P507萃取剂所致。
    9)投资收益
    项目             金额
    债权投资收益  3360000.00
    主要是国债利息所得。
    10)补贴收入
    项目              金额
    增值税返还   4807533.96
    所得税返还  12913888.33
    合计        17721422.29
    根据包府发[1994]42号文税收返还。
    5、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关系: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企业  法定代表人 经济性质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的关系
      包头昆区    钢铁制品、稀土  母公司    林东鲁    国有
                  产品冶炼与加工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法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年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年末数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18,370万元      231,630万元    0    450,000万元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年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年末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包头钢铁(集团)                          
  132944100  51.06 53177640  51.06   0    0  186121740  51.06
    有限责任公司
    4)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关系
    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的联系
    包钢综合企业(集团)公司    股东(同一母公司)
    中国冶金进出口包钢公司         同一母公司
    5)采购货物
    定价政策:双方协议价公司主要原料强磁中矿由包钢供给,协议价3.45元/T。
    有关明细如下:
    企业名称                              金额
                                   1998年      1997年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9808865.01 101040000.00
    包钢综合企业(集团)公司       1198057.50
    小计                        51006922.51 101040000.00
    6)销售货物
    按市价结算有关明细如下:
    企业名称                            金额
                                  1998年    1997年
    中国冶金进出口包钢公司      93212590.79
    7)接受劳务有关明细如下:
    企业名称                       金额        性质   定价政策
                              1998年  1997年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    1,817,712.08        修理劳务    市价
    责任公司
    包钢综合企业(集团)公司 86841278.50        承揽工程    市价
    小计                   88658990.58
    8)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应收帐款                              金额
                                    1998年    1997年
    中国冶金进出口包钢公司      16669431.28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2971701.01
    小计                        16669431.28 42971701.01
    预付帐款                        金额         性质
                              1998年     1997年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      6,590,172.58        工程款
    责任公司
    包钢综合企业(集团)公司  2,132,848.57        工程款
    小计                      8723021.05
    其他应收款                          金额        性质
                                  1998年    1997年
    中国冶金进出口包钢公司   9,461,728.66          往来款
    9)其他披露事项
    (1)公司按《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租赁费25万
元。
    (2)公司所需部分水、电、汽由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给,按合同约定价结算。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1998年支付121,461.00元,1997年支付108,214.00元。
    6、承诺事项
    公司无对生产经营活动形成重大影响的、需单独揭示的合同和承诺事项。
    7、或有事项
    公司未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8、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十、公司的其他有关资料
    1、公司注册登记时间:1997年9月16日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500001700035
    3、税务登记号码:15024011412524x
    4、公司未流通股票的托管机构名称:
    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5、公司报告期内证券主承销机构名称: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内蒙古国证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145号
    十一、备查文件
    公司办公地点备置有齐备,完整的备查文件,以供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有关主管部门及股东查询,备查文件包括:
    1、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会计经办人员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正本。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9年4月19日


--------------------------------------------------------------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资产            1997-12-31     199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09766431.90   114850520.09
短期投资                       50000000.00
应收票据                       35291106.38
应收帐款        42991917.44    48445509.95
减:坏帐准备  
应收帐款净额    42991917.44    48445509.95
预付帐款         8324608.31    17317583.89
应收补贴款                     12913888.33
其他应收款      16996469.87    16612888.58
存货            29744979.80    65756590.31
待摊费用                         401544.00
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407824407.35   361589631.53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投资合计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303201079.16   319966008.38
减:累计折旧    78741191.95    93142986.05
固定资产净值   224459887.21   226823022.33
在建工程        13918665.98    95344620.99
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固定资产合计   238378553.19   322167643.32
无形资产      
开办费   
长期待摊费用     8329243.66    25458674.98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8329243.66    25458674.98
其他长期资产:
资产总计       654532204.20   709215949.83
负债及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 
应付帐款        18670566.49    21984771.41
预收帐款                        6262873.36
应付工资           38930.28       74757.17
应付福利费       1193274.01     2557397.53
应付股利        24913796.64    61963300.00
应交税金                         117414.12
其他应交款                        27011.92
其他应付款      17631552.33     9378150.47
预提费用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2448119.75    102365675.98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住房周转金   
其他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合计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贷项
负债合计       62448119.75    102365675.98
股东权益
股本          260350000.00    364490000.00
资本公积      294212708.56    216107708.56
盈余公积        7504275.18     23170173.06
其中:公益金    3752137.59     11585086.53
未分配利润     30017100.71      3082392.23
股东权益合计  592084084.45    606850273.85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654532204.20    709215949.83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1997年度    1998年度
一、主营业务收入                    202000307.82 227821228.54
 减:营业成本                        129093012.31 143157040.00
销售费用                               164791.98   1180978.32
管理费用                             10138913.36  22608402.75
财务费用                             -5296829.97 -10589345.57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781878.36
二、主营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7900420.14  69682274.68
加:其他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38616.1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7900420.14  70020890.81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360000.00
营业外收入                            8026472.04    151789.75
补贴收入                              5628206.39  17721422.29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减:营业外支出                         470407.14     10725.1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1084691.43  91243377.73
减:所得税                            9925239.52  12913888.33
减:少数股东损益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1159451.91  78329489.40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0017100.71
加:盈余公积转入
六、可供分配的利润                   71159451.91 108346590.11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752137.59   7832948.94
提取法定公益金                        3752137.59   7832948.94
职工奖福基金                         63655176.73  92680692.23
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63655176.73  92680692.23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33638076.02  89598300.00
八、未分配利润                       30017100.71   3082392.23
附注: 非常项目: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79926245.91
收取的租金
收到税费返还                               10435740.35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182026.16
现金流入小计                              193544012.4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86456704.73
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8176852.62
支付的增值税款                             17365422.22
支付的所得税款                              7256972.21
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2886834.0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492444.90
现金流出小计                              236635230.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091218.2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70000000.00
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                336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312034.54
现金流入小计                               81672034.5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105720332.53
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12000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225720332.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4048298.0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20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200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
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的现金                  7648716.12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现金
偿付利息所支支付的现金
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9648716.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48716.1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27679.4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4915911.81
附注:
1.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以固定资产偿还债务
以投资偿还债务
以固定资产进行长期投资
以存货偿还债务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2.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78329489.40
加:计提的坏帐准备或转销的坏帐                 492.76
固定资产折旧                              14401794.10
无形资产摊销
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48309.66
待摊费用减少(减:增加)                      -401544.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财务费用                                 -10589345.57
投资损失(减收益)                          -3360000.00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36011610.4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62267981.5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15997027.65
其他                                      -7643794.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091218.27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货币资金的期末余额                       114850520.09
减:货币资金的期初余额                    309766431.90
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491591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