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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航空:第八届董事会第20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2019-03-16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 2019-01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 20 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20 次普通会议根
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长刘绍勇召集,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
效。
     公司董事长刘绍勇,独立董事林万里、李若山、马蔚华、邵瑞庆、蔡洪平,职工董事
袁骏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同意并做出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同意调整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
数量上限调整为不超过 1,394,245,744 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
民币 1,017,799.39 万元(含本数)。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A 股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
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瑶集团”)、上海吉祥航空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航空”)、上海吉道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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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吉道航”)就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数量上限及募集资金总额上限等相
关事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二)》;同意公司
与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结构调整基金”)就调整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数量上限及募集资金总额上限等相关事宜签订《附条件生效
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
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吉祥航空、均瑶集团、上海吉道航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同意上海吉
祥航空香港有限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H 股股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
订稿)》。


      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议案》
     同意《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二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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