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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峡水利:关于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和增加投资的公告2017-08-05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 2017-022 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和增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标的名称:金盆水电站工程
     延长期限:11 个月
     增加投资金额:人民币 11,005 万元
     本投资项目需经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水利”或“公司”)
于 2017 年 8 月 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盆水
电站延长工期和增加投资的议案》,拟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金盆水电站延长工
期 11 个月,同时以自有资金增加投资 11,005 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使用进度
    1、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以及 201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96 号文核准,公司采
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3,468,634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55 元,共计募集资金 859,999,990.70 元,扣除承
销和保荐费用 24,939,999.75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835,059,990.95 元,已由主承
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30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
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1,101,204.52 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33,958,786.4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
8-6 号)。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
         根据《三峡水利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拟使用
         项目简称               项目内容                               后续工期及预计建成投产时间
号                                             总投资     募集资金
                                                                                            2014 年
                                                                       两会沱水
                            对后溪河公司进行                                       7个月    11 月 30
                                                                       电站
                            增资,用于投资建                                                日
1     后溪河项目            设两会沱水电站、    89,283        47,200   金盆水电    37 个    2017 年 5
                            金盆水电站和镇泉                           站          月       月31日
                            引水电站                                   镇泉引水    28 个    2016 年 8
                                                                       电站        月       月31日
                            对电力投资公司进                           后续工期为48个月,预计
2     新长滩项目            行增资,用于投资    14,282        13,000   建成投产时间为2018年4
                            建设新长滩水电站                           月30日
                                                          不超过
3     补充流动资金                               ------                            ------
                                                          25,800
                                                   不超过
                     合计                      103,565                   ------
                                                   86,000
         注:后续工期为截至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日起至项目建成投产所需时间。两会
     沱水电站已于 2015 年上半年建成发电,镇泉引水电站已于 2016 年下半年投产发电。

         2015 年 8 月 20 日,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巫
     溪县两会沱电站工程增加投资的议案》,决定对两会沱电站增加投资 4,834 万元。
         201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盆、
     镇泉电站延长工期的议案》,决定分别对金盆水电站、镇泉引水电站延长工期 12
     个月、11 个月。
         2016 年 12 月 20 日,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
     庆市万州区新长滩电站延长工期的议案》,同意对新长滩电站延长工期 18 个月。
         2017 年 8 月 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盆
     水电站延长工期和增加投资的议案》和《关于新长滩水电站工程增加投资的议
     案》,同意对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 11 个月并增加投资 11,005 万元;同意对新长
     滩水电站增加投资 4,480 万元。该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3、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2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万   累计投资金额(万
序号       项目简称                                                        投资进度(%)
                                       元)                   元)
 1        后溪河项目                47,200                  36,018.40            76.31
 2        新长滩项目                13,000                  8,705.89             66.97
 3       补充流动资金            不超过25,800               23,116.85
                         合计                               67,841.14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 67,841.14 万元,
累计收到的利息净收入为 1,835.64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7,390.38 万元(其
中 13,500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
     二、本次拟延长工期和增加投资的部分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的金盆水电站为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之一,位于重庆市巫溪县,装机容量 2.5
万千瓦,总投资 24,710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18,200 万元。原预计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前建成投产。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该工程已完成投资 23,851.91
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和增加投资的情况说明
     1、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和主要原因
                      延长期限       本次调整前项目预计      本次调整后项目预计建成
     项目简称
                      (月)             建成投产时间              投产时间
  金盆水电站            11             2017年5月31日             2018年4月30日
       主要原因:由于地质较差、隧洞开挖、初期支护施工难度增加,进度减慢;
出现溶洞等特殊地质处理及衬砌工程量增加等原因,导致工期延长。
       2、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主要原因和资金来源
       主要原因:由于地质原因,工程施工方案调整,工程量增加;工程概算范围
调整及相关生产要素价格提高,建设工期延长使建设管理费及财务费用增加,导
致该项目投资增加。
       资金来源:通过自有资金解决。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和增加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增加投资,系公司根据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中因地质原因等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和适当调整,符合工程建设
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有利于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
利实施,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

                                                3
    本次增加投资 11,005 万元,将增加后溪河公司年运行成本约 370 万元。金
盆电站、两会沱水电站以及镇泉引水电站系后溪河公司所属后溪河流域三梯级水
电站,预计本次增加投资后,三水电站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由 8.15%调整为
7.11%。
    公司将继续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三峡水利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管理
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慎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
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增加投资,系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中因地质原
因等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和适当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以及《三峡水利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延长
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工期 11 个月,同时增加投资 11,005 万元。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延长金盆水电站工期并增加投资,符合项目实施
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产生较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三峡水利募集
资金存储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升公司可
持续发展能力。监事会同意公司延长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工期 11 个月,同
时增加投资 11,005 万元。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三峡水利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和增加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
延期、增加投资,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谨慎做出的决定,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

                                   4
目的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
述,中信证券对三峡水利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和增加投资事项无异
议。
    特此公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和增加投资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和增加投资之保荐意见》。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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