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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宁特钢:七届三十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2018-09-08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转让青海
西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青海钢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
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转让西宁城北西钢福利厂 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转让公司检修作业区部分固定
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三项关联交易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
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上述议案中涉及的关联交易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符
合公司轻资产运行的需要,将对公司经营业绩改善起到很好的推动
作用。没有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关
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据此,我们一致
同意上述事项的审议结果,并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