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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宁特钢: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9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发挥监督职能,以公
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方位、多
举措的行使监督职责,并在公司董事会和各级领导的大力支
持下,对公司依法运作、经营管理活动、公司财务状况、董
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现将
2018 年度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8 年度监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具体会议内
容如下:
    (一)七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
    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八项议
案,分别为《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 2018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 2017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
《公司 2018 年—2020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则》。
    (二)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
    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三)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
    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七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
    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8 年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真实有效的对公司的经营运作、
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各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
督,为进一步确保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保护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监督,
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一)公司会议监督
    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各项重
要议案、决议的讨论和审议,充分发挥了监事会的审核和监
督职能;同时,监事会积极列席或出席公司的历次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会议,针对与会议案,及时提出质询,并提出有针
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建议,切实践行监事会的职责。
    (二)经营活动监督
    在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一方面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以及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实时
动态跟踪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风险防范体系、产权监督、网
络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另一方面检查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
预算、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
等的执行情况。监事会通过多方位的监督检查,有效保证了
公司依法经营管理、内控制度运行良好以及提高公司风险防
范能力,推动公司进一步发展。
    (三)财务活动监督
    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检查公司财务,包括查阅公司
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其相关资料;监事会成员定期听取财务负
责人对公司财务状况的汇报,包括资产质量、经营效益、利
润分配等方面,并对公司重大风险、重大问题提出预警和报
告。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效益等方面进
行审核后认为:公司目前的财务制度健全、运行机制规范,
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
展业务活动。
    (四)管理人员监督
    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
司职务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全体管理人员都能够较好地
履行职责。采用聘请专业老师到公司现场培训、青海干部网、
公司企业微信等多种方式对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
提升公司管理人员的综合素养,真正做到学法、知法、守法,
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有序开展。
    三、监事会的相关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各级领导、各岗位上的职工都能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开展相应的业务活
动,在报告期内,监事会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对公司的日常运作情况、经营活动开展情况、财务运行情况
以及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和定期回访,监事会认为 2018
年度公司组织架构运行、治理、业务发展、财务管理等方面
都严格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行为准则,未发现
存在违法违规,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股
东大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都能依职权办事,在职权范
围内行使权力,未进行任何违法违规或侵害公司合法权益的
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定期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定期听
取财务负责人汇报等多种方式监督财务运行情况,认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有效地反映公司的实际财务状
况和经营情况,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三)监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督查,监事会
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系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且按
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一致而进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
的定价原则;同时,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规
定,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四、2019 年监事会工作安排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奋力前行,履行监督职责,发挥
督查职能。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从公司
和股东利益出发,多方位把控和预防公司潜在风险,保障公
司依法经营、健康运行。
    (一)2019 年工作思路
    监事会根据公司 2019 年经营和发展目标,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对各部门开展定期检查和回访,
查漏补缺,动态跟踪各部门改进情况,有效地履行监事会职
能,为公司依法运作、规范经营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2019 年工作计划
    1.除积极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外,监事会
将实时跟进公司各类经营决策事项,确保各项目的提案、审
议、决策、实施等各个环节都合法有效。
    2.加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通过对其日常
履职行为的督查,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各项经营决策科学
合理,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3.监事会将与各部门建立长效沟通机制,便于及时掌握
各部门的情况,有利于监事会就督查事项进行定期回访,有
效控制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4.监事会在坚持财务监督为核心的前提下,将加强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防范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的风险,确保公司合法、健康的发展和运行。
    5.为进一步提升监事会成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监事会
成员将继续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有针对性的参加专业知识
和职业道德建设的培训,提升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忠诚、勤
勉地履行监督职责,不断提升监事会工作的质量,为公司发
展贡献力量。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