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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东方: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调整比较期间数据的公告2017-10-31  

						      证券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17—065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调整比较期间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调整事项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省
      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259 号)核准,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向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贸集团”)购买了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
      金信托”)56%的股份、大地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期货”)87%的股权,
      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已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14 日、3 月 21 日完成;经公司七届董事
      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关联方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浙商资产”)收购了其持有的浙江般若理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般若理财”)100%股权,并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办理完毕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鉴于浙金信托、大地期货、般若理财均受公司控股股东国贸集团最终控制,
      且该控制并非是暂时性,因此,公司收购上述股权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比较期间数据
      进行调整(合并报表期初数公司已于编制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时进行了调整)。

          二、本次调整的相关科目及财务数据
          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对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止财务报表的利润表比较期间
      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前后有关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      元
        影响项目             2016 年 1-9 月调整后       2016 年 1-9 月调整前    调整数
营业总收入                      4,010,605,346.13           3,358,253,347.04 652,351,999.09
其中:营业收入                  3,795,594,557.81           3,358,253,347.04 437,341,210.77
  利息收入                          51,784,107.95                            51,784,107.95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63,226,680.37                          163,226,680.37
营业总成本                    3,834,769,920.97      3,263,780,780.77    570,989,140.20
其中:营业成本                3,192,325,281.34      2,775,957,848.13    416,367,433.21
利息支出                          3,817,072.39                            3,817,072.39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31,601.52                              131,601.52
    税金及附加                   45,013,306.44         40,470,810.72      4,542,495.72
    销售费用                    266,480,743.18        182,974,236.11     83,506,507.07
    管理费用                    266,832,221.45        205,486,903.33     61,345,318.12
    财务费用                     51,299,500.97         45,788,458.00      5,511,042.97
    资产减值损失                  8,870,193.68         13,102,524.48     -4,232,330.8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1,561,776.34         74,832,042.50    -23,270,266.16
    投资收益                    535,662,032.14        504,274,663.09     31,387,369.05
营业利润                        763,059,233.64        673,579,271.86     89,479,961.78
营业外收入                       12,432,621.57          9,790,403.28      2,642,218.29
营业外支出                        4,359,184.96          3,875,910.74        483,274.22
利润总额                        771,132,670.25        679,493,764.40     91,638,905.85
所得税费用                      176,449,557.45        154,326,503.90     22,123,053.55
净利润                          594,683,112.80        525,167,260.50     69,515,852.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523,177,764.92        473,637,857.21    49,539,907.71
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71,505,347.88         51,529,403.29    19,975,944.59
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90                   0.94             -0.0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90                   0.94             -0.04

          三、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追溯调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发行股份向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购
      买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56%的股份、大地期货有限公司 87%的股权,以及公
      司向关联方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购浙江般若理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100%股权事项,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
      解释等的规定,公司对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止财务报表的利润表比较期间相关
      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能够更为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
      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对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止财务报表的利润表比较期间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
      溯调整,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经
营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

    五、备查文件
   1、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