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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东方: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9-04-11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120)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股 权 登 记 日 : 2019 年 4 月 11 日


                   会 议 召 开 日 : 2019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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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19 年 4 月 18 日 14:00
 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大道 12 号新东方大厦 A 座公司 1808 会议室
 主 持 人:董事长金朝萍女士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正式开始
         1、致辞
         2、宣布本次现场到会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董事、监事及列席人员情况
 二、发言人介绍本次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                              发言人
 1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金朝萍
 2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金   刚
 3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王正甲

 4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金朝萍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信托计
 5                                                                               王正甲
         划及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根
 6                                                                               王正甲
         据实际需求使用的议案

 7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议案                        王正甲
 8       关于公司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何   欣
 9       公司下属部分金融类子公司 2019 年度自有资金投资计划                      何   欣

 10      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股东回报规划                                    何   欣
 11      2018 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何   欣
 三、独立董事述职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答复股东质询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审议
 六、推选两位股东代表、一位监事代表为现场会议的计票人和监票人
 七、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书面投票表决
 八、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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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并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参会人员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十二、主持人作总结并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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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18 年,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方”、“公司”)
董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致力于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整体治理
水平。

    2018 年,中国人民银行所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首次对国内目前的
金融控股公司进行专题阐述,公司将迎来全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报告期内,公司董事
会全面践行打造国有金控平台的战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子公司引战、增
资工作,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打造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探索建立资本补充机制;构
建市场化人才工作机制,加强合规与风险管理,持续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大品牌建设的
力度,着力增强金控平台的软实力。报告期内,董事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
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重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实施积极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强化公司治理的质量与效率;保证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和及时性,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以规范透明的治理结构和稳健专注的发展模式,获得业内、媒体及资本市场的
广泛认可,并获颁发多项殊荣。2018 年,公司蝉联“中国百强企业奖”、“浙江上市公
司内部控制 30 强”等荣誉。下属子公司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金
信托”)获得“2018 年度突破成长信托公司、优秀财富管理品牌”,大地期货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大地期货”)获得“最佳商品期货产品服务奖”,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韩人寿”)获得“维护消费者权益诚信服务满意品牌”“2018 年度责任
品牌奖”,浙江般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般若财富”)获得“2018 年杰出品
牌形象奖”、“2018 年责任品牌奖”、“2018 年度优秀私募管理机构”,杭州东方嘉
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嘉富”)获得“2018 年最佳股权投资基金 top30”。

    一、2018 年总体经营情况
    2018 年,我国金融市场进一步深化改革,对外开放加快推进,围绕服务实体经济、
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国家逐步形成以从严监管、协同监管为基调的
新金融监管框架。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调要发挥好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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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更加凸显。商贸方面,尽管中美贸易摩擦不断,人民币汇率波
动风险加剧,但国家“一带一路”建设进入全面务实合作新阶段所带来的发展成效也进
一步凸显。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环境和行业形势,公司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紧紧
围绕“循市场规律、重国企特色、强风控管理、塑金控品牌”的工作主线,积极践行新
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兼顾提升硬指标和软实力,实现
经营管理平稳有序,完成了一系列强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7.18 亿元,同比增加 9.24%;实现利润总额 10.27 亿元,同比增长 0.41%;实现归
属母公司净利润 7.04 亿元,同比减少 2.20%。
    (一)深化金控战略,推动金控平台建设
    1、开展战略规划提升,深入评估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董事会高度重视战略规划的引领作用,报告期内,围绕战略规划开展了三个方面的
工作,一是开展战略规划中期评估,针对资本运作与资本增值、金融资源获取、资产管
理规模,集团内外协同等方面进行梳理,为下一步战略规划调整和实施提供实践经验。
二是动态修订战略规划,通过宏观经济研判、金融子行业数据分析,央企、地方金控企
业对标的调研与研究,结合各成员单位发展实际,跟踪各个单位和部门的战略落实情况,
及时调整更新业务发展策略。三是积极开展战略宣贯。邀请战略规划咨询的专家,阐述
金控战略规划,促进金控平台发展理念入心、入脑,达成共识。制定旗下各板块企业的
战略定位和发展策略,形成统一战略目标框架下的协同作战。
    2、加强资本运作,建立健全资本管理长效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资本运作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一是有序推进战略整
合。按照“外延扩张、内涵提升”的发展思路,积极推进各项金融牌照资源的获取工作。
二是多家金融公司启动增资工作,为后续业务快速增长提供资本支持。完成对子公司般
若财富 4000 万元资本金到位工作,积极推进子公司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金租赁”)3000 万美元增资工作。三是拓展筹资渠道。经过多方面研究和论
证,拟定《2018 年融资需求解决方案》,继续积极发展新的合作银行,打通多品种融资
渠道;公司首次启动主体信用评级,获得“AAA”评级,评级展望“稳定”,为后续资
本运作奠定基础。
     3、健全协同机制,充分发挥金控平台协同效应
    报告期内,董事会努力探索实践,充分挖掘协同机会,延伸业务领域,建立创新性
的协同体制机制,发挥金控平台协同效应,服务实体经济。一是搭平台,扩展创新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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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协同机制领导小组,先后召开资管新规学习、品牌协同讨论等专题协同会,实现协
同会议常态化、机制化运作。二是重规范,强化协同管理。聘请业内专业人士解读资管
新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影响与机会、未来转型方向等,提升资管能力,强化合规经
营。组织开展督导培训,对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进行规范引导。三是善激励,促进协
同创新。出台业务协同管理办法、积分激励制度和业务协同奖励办法等,借鉴市场化理
念,全面梳理研究各成员公司的协同案例,对协同业务表现优异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激励。
    4、打造金控品牌形象,强化品牌宣传阵地
    董事会深刻认识到品牌效应对于金融业务开展的重要性,报告期内积极建设金控品
牌形象。为使公司名称与当前战略定位及实际业务更契合,经过多方沟通及努力,公司
于 2018 年 3 月正式变更为“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公司着手推
进金控品牌 logo 及视觉系统(VIS)设计,为打造统一品牌形象奠定坚实基础。强化公
司官方网站和官方公众号建设,加强内容策划和撰写,整合各类资源,打造品牌宣传阵
地。
    (二)统筹推进各板块升级发展,努力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1、金融板块发展成效进一步凸显
    报告期内,董事会紧紧围绕“大资管”的战略核心,着力增强公司服务实体经济的
综合金融能力,业务布局日趋全面,经营业绩稳步提升,金融板块发展成效进一步凸显。
    浙金信托根据政策和监管要求,调整信托业务结构,主动压降通道业务,提高风险
资本收益率,创新推出家族信托产品和慈善信托产品,进一步丰富业务模式。截至 2018
年末,浙金信托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43.49%;利润总额同比增长 0.27%;净利润同比减少
0.31%;全面实施财富管理战略,在逐步打开大中型商业银行销售渠道的同时,基本完
成全国区域财富直销体系布局,全年财富营销规模共计 325 亿元,创历史新高。
    大地期货继续秉持金融服务实体的理念,提高专业服务能力,持续开拓创新业务。
成为第一批上海国际能源中心的会员,并率先开展原油成品油现货贸易;成功入选上期
所“保险+期货”试点单位;积极实施网点布局规划,完成山东分公司、临沂营业部筹
建。组建香港子公司核心团队,取得第 2 类和第 5 类受规管活动牌照,为客户提供一站
式外盘期货期权交易及咨询服务。截至 2018 年末,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137.05%;期
末客户权益同比增长 14.88%(合并口径 14.72%),客户权益创史上最高。
    中韩人寿逐步推进产品结构转型,聚焦价值成长和个险渠道发展,全力提升长期缴
和保障型业务的发展。完善销售服务网络,形成 1 家分公司(江苏分公司)+11 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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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公司(省内 8 家、江苏 3 家)+16 家县域支公司的网络布局。截至 2018 年末,保险业
务收入同比增长 22.44%,投资收益同比增长 30.33%。
    般若财富在化解地区金融风险、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方面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发
起成立吴兴区绿色金融产业转型基金,与中大期货等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提升
财富端能力,进一步打造高端理财平台形象。截至 2018 年末,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86.27%;
利润总额同比增长 77.23%。
    浙江东方集团产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产融”)围绕专业私募投资管理
平台的定位,着力搭建“一母多子”网状业务结构,推动基金多元化、专业化和产品创
新,以母基金、基础设施产业链基金、跨境电商产业整合基金、新三板二期基金为主体
的基金均在有序推进中。截至 2018 年末,基金板块管理规模稳步扩大,在管规模达
126.15 亿元,累计资管规模 177.39 亿元。
    国金租赁进一步加强了管理团队建设,确定了以医疗健康产业为核心,以公用事业、
教育文化、经营性物业、高端工业制造为辅的业务战略方向。启动首单资产证券化业务,
募资规模 5 亿元,开启公开市场化融资新模式。截至 2018 年末,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49.86%;拨备前利润同比增长 160.03%。
    2、商贸板块转型升级进一步推进
    2018 年,在中美贸易战、人民币汇率波动等严峻形势下,董事会带领公司全体积极
应对,多渠道、多模式推进传统商贸业务发展。一是持续推进整合重组和管理体制改革。
针对外贸板块转型升级和战略发展开展深入的调研,积极研究形成转型升级方案。二是
加快实施外贸品牌战略和工贸一体化发展。与专业设计公司合作,提升自主研发能力,
以原创设计提升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开发拳头产品,积极培育自有品牌,促进业务增长。
把握工贸一体化发展机遇,积极协助子公司推进工厂的建设和管理,并成功实现盈利。
三是稳步推进国际化布局。全力推进狮丹努海外上市进程,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已对其
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予以受理;把握互联网和跨境电商发展形势,成立跨境电商产
业整合基金,推动传统商贸转型升级。2018 年公司商贸板块实现出口 2.29 亿美元,进
口 5,015 万美元;全年实现利润总额 8,944.90 万元,同比增长 59.30%。
    (三)夯实发展基础,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1、持续完善合规风控体系,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积极倡导全面风险管控理念,着力构建与金控平台相匹配的风控体系。一是强化独
立垂直的风控架构设置,建立以总部为风险管理中心,法务风控部为风险管控牵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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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风控架构,引进专业化人才,建立完善子公司风险管理条线管理与考核制度。二是完
善差异化授权体系,深入调研各子公司业务经营与风险管控情况,对现有的授权体系进
行全面梳理,结合子公司发展实际,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授权管控体系。三是建立定期联
系报送制度,与各子公司建立长效联系机制,按季报送风险管理报告及各项重要风险指
标变动表,形成汇总风险分析报告,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全面掌握子公司
实际风险经营情况。
    2、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金融管理水平
    推进信息技术,提升科技支撑。启动信息化建设,初步完成了包括数据中心建设、
全面风险管理系统、投资管控系统、协同系统等在内信息系统整体规划,推进 IT 架构
与技术转型升级。推进现有系统建设项目,制定并实施公司办公自动化方案,打造便捷
高效的办公自动化体系。
    3、着力推进人才战略,建立市场化机制
    围绕人才的“选育用留”,加大市场化人才引进力度,推动下属公司高管市场化选
聘工作。积极开展覆盖不同业务领域和年龄阶段的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培训。公司
多名干部员工获省属企业杰出出资人、杰出经理人、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和杰出技能标兵
等称号。此外,公司积极落实干部从严管理,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原则、选拔任用条件、
选拔流程、任期考核、退出等。以金融行业 MD 体系为核心,出台制度将薪酬水平与岗
位职级、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初步实现“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
减”的市场化机制。
    4、严抓制度建设,强化内控审计,持续提高监督效能
    报告期内,公司以金控平台内部控制的要求为标准,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体系,以
制度建设为依托推进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以内审为监督手段,为内控建设提
供坚实的质量保障。结合经营管理实际,公司梳理并完善各项业务与管理制度,促使各
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按照内审工作两年一次全覆盖的要求,完成 12 家公司审
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共计 64 条,不断优化和实施内部控制,积极有效地防范各项
风险。
    (四)国企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
    报告期内,董事会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加强党建引领企业高质
量发展。一是健全党建规章制度。印发 2018 年党建工作要点,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
落实党委会前置,出台发展党员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进章程的相关工作,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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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执行季度理论
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
贯彻落实国贸集团第一次党代会精神等。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
化,通过线上推送和线下订阅学习资料,丰富学习阵地,增强学习效果。三是加强基层
党组织建设。建立“三个清单”,规范和保障组织生活的有序开展。坚持“党委领导班
子+联系支部”的制度。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党日活动,组织两优一先评选
活动。四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国贸集团党风廉政、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组
织支部开展宪法学习、监察法学习,开展法律知识和公司经营投资损失追责办法学习考
试等。与各子公司、部门签订《2018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持续开展正风肃纪和
廉洁从业教育,全方位推进“清廉东方”建设。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经营管理中始终秉持公司核心价值观,
追求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以多种方式回馈社会,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了
新的积极贡献。公司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
贫”的指示精神,响应省政府“千企结千村、消灭薄弱村”的号召,通过 3 年引入 90
万元贫困资金帮助薄弱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机制。
子公司充分发挥金融业务的特性,切实将扶贫工作与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行业宗旨有效
结合,子公司浙金信托通过慈善信托落实内蒙古阿拉善地区生态保护以及乌兰察布察右
后旗地区的产业扶贫,子公司大地期货利用“保险+期货”的形式,为云南、陕西省的
贫困县开展橡胶、苹果、白糖三个品种的精准扶贫项目。子公司般若财富主动响应国家
政策,化解地区金融风险,发展区域绿色金融,为企业转型升级发挥了积极作用。合营
公司中韩人寿长期致力于对企业公民责任的履行,全年持续开展特殊儿童关爱活动,得
到了全国爱心人士的关注和支持。

    二、2018 年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勤勉尽责,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董事会持续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勤勉履行职责,推动重大决策落实。贯彻落实
加强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要求,推动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实现党的领导与
公司治理体系有机结合。依法召集并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认真履行董事会经营管理
重大事项决策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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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董事会以现场会议及通讯会议方式共计召开董事会 10 次,审议通过议案
51 项;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5 次,审议通过议案 20 项。议案内容涉及制度修订、对外投
资、资产出售、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要事项。公司三会治理
相关决策程序合规、透明,相关议案与决议科学、审慎,有助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符
合公司转型发展实际需要,并强调决议落实力度,使公司发展战略得以顺利施行。
    (二)加强董事会建设,强化董事履职水平
    公司董事会不断完善制度与流程建设,全面把握中国证监会、交易所以及金融国资
管理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强化公司内部规范运作内生机制,
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与流程,持续推动母子公司协同规范运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
公允等原则,管理及控制关联交易,并在上市公司独立性、大股东行为规范、内部控制
等方面,切实达到证监会、交易所所规定的规范性运作要求,积极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
导,认真参加董事培训,深耕新形势下上市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要求,进一步提升重大
事项决策能力与监督落实能力,推动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水平持续提升。
    为切实做好公司的规范运作,强化公司董监高及相关员工对公司规范运作的认识,
2018 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浙江
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同时,公司多次策划开展与公司治理规范相关的培训活
动,对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管理人员在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资本运作等方面进行多次
专业培训,使得相关人员提升专业技能,优化知识结构,实现了多层面、重实务的培训
格局,打造与金控平台相匹配的人才队伍。
    (三)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打造规范透明上市公司
    在监管层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全面依法从严监管的大背景下,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
监管更加趋严趋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准确、尺度把握精准提出更高的要求。2018
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性。2018
年,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99 条次。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密切日常联系、
举办内部培训等方式推动外部信披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类制度、指引性文件的落地,
强化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性要求,细化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性要求等。通过
日常信息披露具体实例的沟通与交流,强化了公司全员信息披露意识的培育与渗透,深
化了公司全员对信息披露要求的理解与运用。
    (四)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维护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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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及时准确的信息披露、现场调研、投资者热线电话、投资者互
动平台等多种途径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多维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维护投资
者知情权。积极与战略投资者保持密切的沟通和交流,参加各券商、行业协会等组织的
策略会、交流会等活动,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理念,共同推动企业长远发展。
    公司董事会秉承为投资者服务的根本理念,认真做好股份管理工作,切实维护股东
权益。持续完善股东回报机制,积极回报股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年内实施完成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30 元,并首次以资本公积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使全体股东能够分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2019 年董事会工作展望
    展望 2019 年,全球经济市场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我国经济正在由高速增长向高
质量增长转型中,发展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结构性变革正孕育着
新的发展机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经济兴,金融
兴;经济强,金融强;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和宗旨。
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一直高度重视金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并强调金融
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随着金融供给侧改革的推进,对外开放的深化,以及科创板
的设立,中国资本市场将迎来重大变革,金融在经济体系中的重要性大幅提升,在服务
实体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更加凸显。只有强化金融服务功能,找准金融服务重点,才能推
动金融业的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为实体经济提供服务。2019 年,公司将以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和“巩固、增强、提升、
畅通”总要求,继续发挥金控平台的战略引领,持续推动组织架构和重点业务的改革创
新,深化金融服务功能,找准金融服务重点,走高质量发展之路。董事会将按照“党建
聚力、管理提质、市场引领、协同驱动”的总体工作思路,以战略规划为发展指引,以
服务实体经济为经营宗旨,以提升发展质量作为各项工作的落脚点,全面深化国企改革,
完善经营管理体制,发挥上市平台优势,加强资本运作,提升上市公司价值创造能力,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为浙江省经济和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东方力量!

    (一)把深化党建引领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走守正发展之路

    1、打造金控党建品牌。坚持守正发展,将党的建设作为金控平台的“根”与“魂”,
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大力实施“强根固魂”工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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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不懈抓好党员思想政治学习,牢固树立“四个
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抓好党委中心组学习,发挥示范
带头作用,抓好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好“不忘初心、牢记
使命”主题教育,既完成好规定动作,又体现金控特色。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完
善党支部考核办法和支部考核党员办法。开展丰富多彩的党课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既
保持“党味”,又增加“鲜味”。大力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和党员先锋岗,发挥基层党
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建成为推进企业发展的强大动力。组织
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体活动,落实企业文化俱乐部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

    2、深化清廉东方建设。以清廉东方建设为主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创新开展廉政教育,完善效能监察,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检
查,运用好执纪“四种形态”,以案说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加强重组后金融
板块廉洁从业制度建设,开展廉洁清风教育,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敢于
担当、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

    3、提升员工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
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落实和完善 MD 体系,探索建立集团总部与各子公司统
一的职级体系。持续完善市场化用人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开展人才梯队建设,有
序推进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和契约化管理,提升人才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前瞻性。
注重人才的全面发展,拓展培训渠道,丰富培训内容和方法,帮助员工更新知识结构、
拓展专业视野、提高履职能力,实现团队整体能力提升。

    (二)把深化国企改革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走创新发展之路

    1、推动金控平台协同创新。协同是金控平台的核心竞争力。各板块要充分发挥各
自优势,推动融融互动,加大客户资源、信息共享、服务渠道、产品创新等方面的合作
力度,提升主业核心竞争力,全面拓展协同广度和深度,打造全场景产业链金融生态圈。
加强金控集团监管政策研究,强化对标学习,把握有利信息,借鉴先进经验,挖掘金控
平台的内生价值,促进协同模式常态化、创新化。在现有协同制度基础上,收集协同成
果,建立协同案例数据库和合作目录。健全奖罚机制,推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推进财富
管理与协同系统的建设,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协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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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推动金融板块创新发展。浙金信托继续推进引战增资工作。继续遵循谨慎的业
务策略,优化业务结构。进一步升级财富管理体系,争取打造成全国性财富管理机构。
大地期货积极寻求有鲜明特色的差异化竞争模式,推动内部各层面业务协同发展,积极
申请基金销售牌照、香港证券类或资管类牌照。中韩人寿牢牢把握产品供给侧改革主线,
推进各类险种的协调发展,为客户提供创新服务体验,优化渠道布局,提升资产负债管
理能力,着力打造独具特色的保险投资能力。基金板块以深度结合资本市场及产融合作
为重要推手,积极策应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国家战略和“凤凰计划”等,对标业内顶尖机
构,集中优势力量,整合优质资源,强化与平台内各业态协同,深度推进产融结合,打
造基金全业务链,在基金多元化、专业化、产品创新等方面努力形成核心创新力。重点
推进长三角科技母基金、长三角品牌战略母子系列基金、数字经济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
金、智能制造股权投资基金、大消费产业投资基金、大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等。财富
板块以创新业务模式和提升募集能力为抓手,优化战略布局。积极推进资产配置类牌照
申请工作,提前规划产品布局,打造具有般若特色的差异化产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积极开拓展业途径。借助平台优势,通过牌照资源互享,探索通过股权类牌照对接不良
资产项目。融资租赁板块继续坚持既定的经营方针和策略,围绕“提能力、强管理、建
队伍、创利润”的总体思路,探索业务新板块、新类型、新模式,提升市场拓展能力。
开展多元化融资,继续推进 ABS、公司债等市场化融资手段。

    3、推进商贸板块整合重组和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国贸集团统一部署,制定调整细
化方案,找准转型升级契合点。择机与国际品牌合作开辟国际化道路,有序推进品牌并
购工作。加强产品的自主研发设计能力,在已经选定的拳头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深耕
细分,形成拳头中的拳头。探索打造线上东方精品馆和境外生产基地的开发建设。推动
跨境电商基金的运作和东方海纳的新发展,继续推动狮丹努集团的海外上市,打造贸、
产、融结合的大格局。

    (三)把金控平台打造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重点,走特色发展之路

    1、着力推进牌照资源整合及资本运作。按照“外延扩张、内涵提升”的思路,推
进金控平台建设。外延上积极推进新的金融牌照的获取和整合,完善金融布局;加强与
其他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形成资源互联互通,进一步拓宽发展空间。内涵上加强对金
融子公司资本运作,助推金融子公司资本实力的增强。加强资本运作,探索多元化融资
渠道,有序推进金融子公司增资引战等工作,提升其资本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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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着力推进战略规划落地。根据环境、市场和经营情况变化,持续做好战略规划
的动态优化,做好对标管理,确定对标企业和对标项目,修订完成 2020-2022 年战略规
划。制定战略实施路线图,定期跟踪,推进战略规划有序落地;积极对接子公司战略规
划,形成统一框架下的战略协同作战。根据阶段性战略实施路线图,定期跟踪具体任务
和节点时间的完成情况,推进战略规划有序落地。

    3、着力打造集团品牌优势。金控集团具有综合经营的特点,通过规模经济、范围
经济优势,提升经营效率。因此要加强品牌建设顶层设计,着力塑造并发挥金控平台整
体优势,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多方位的金融服务。加大金控品牌建设力度,持续推进品
牌 logo 及视觉系统(VIS)设计,加强与子公司品宣协同,发挥集团品牌效应,逐步形
成独具特色的金融控股集团社会化媒体矩阵,全面提升公司社会认知度、品牌影响力。
加强市值管理,对标先进,树立并维护资本市场形象。

    (四)把提升法人治理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手段,走规范发展之路

    统筹兼顾国资管理、上市公司以及金融监管要求,持续提升规范化管理。

    1、完善公司治理。按照国有上市金控平台标准,结合各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业务
发展实际,进一步梳理并完善公司治理规则。结合不同金融子行业的行业要求及特性,
协助提升下属金融企业的公司治理水平。

    2、加强信息披露。持续组织各金融子公司学习资本市场披露规则和要求,加强培
训督导工作,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要求整合信息披露流程,履行披露义务,确保下属金融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的营运要求。

    3、强化内控规范。按照国有企业要求,做好集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及其披露工作。
进一步做好与金控平台相匹配的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工作,出台内部控制手册。
根据新会计准则,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强化审计监督,确保符合国资监管要求。有序
推进旗下子公司审计工作,加大审计整改力度。

    (五)把全面风险管控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走稳健发展之路

    1、推进风控体系建设。完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充分发挥业务管理、风险管理、
审计监督“风险管理三道防线”的作用。从监管要求、国企规定、行业特性三个维度着
手,通过定期汇报、风险联席会议、专题调研、收集重要数据指标等形式,进一步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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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子公司风险管控力度。开发上线全面风险管理系统,推动“定期监测+专项监测+实
时预警”风险监控体系的构建。

    2、完善授权体系建设。修订完善《经营业务审批授权规定》,在充分听取子公司
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其经营管理情况,制定适合各子公司业务发展模式的授权方案,保
证效率,强化风险管控。

    3、健全制度体系管控。完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促进规章制度制定、修订、废止
的程序化、规范化,打造一个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条例、符合上级部门管理要求、切合企
业自身实际的制度管控体系。梳理修订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建设的督促与检查。梳理修订投资管理办法,理顺投资流程,规范投资行为,加强金控
平台投资管控。
     2019 年,是公司发展的关键之年。新时代酝酿新机遇,新机遇期待新作为。公司
董事会将和经营管理层一起,团结依靠广大干部员工,在“‘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
开放再出发”的精神指引下,坚持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深化市场化改革,努
力提升行业竞争力。公司将以勇立潮头的担当扎实推进金控平台建设,不忘初心、牢记
使命,迎难而上、合力向前,以实际行动和优异的业绩回报股东和社会,为浙江省“两
个高水平”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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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
会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
法独立行使职权,恪尽职守、廉洁自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
席了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的各次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
重大经营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促进了公司稳健发展。现将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合计召开 5 次监事会会议,对公司各定期报告等议案进行了
审议并出具了审核意见,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1 月 9 日,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监事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2、2018 年 4 月 9 日,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 1808 会议室召开,审议通
过了 2017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浙江东方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关于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浙金信托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关于资产
重组标的资产大地期货、中韩人寿资产减值测试的议案、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调整合并报表期初及上年同期数的议案、公司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17 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等共计 10 项议案。
    3、2018 年 4 月 27 日,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
了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调整合并报表比较期间数据的议案、公司 2018 年一季
度报告等两项议案。
    4、2018 年 8 月 30 日,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
了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调整合并报表比较期间数据的议案、公司 2018 年半年
度报告、关于公司与国贸集团就浙金信托业绩承诺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等三项议案。
    5、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
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调整合并报表比较期
间数据的议案、公司 2018 年三季度报告等三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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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各项情况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审核意见
    2018 年,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现场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阅了通讯方式召开
的董事会材料,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
大会的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规
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治理状况符合上市
公司治理的规范要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诚信勤勉、恪尽职守,未发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
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审核意见
    2018 年,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审核了公司的季
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并出具了相应的审核意见。
    公司在编制 2017 年年度报告时,对应收款项资产计提了大额的减值准备,公司监
事会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应收款项资产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
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
    报告期内,因公司前期存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情况,因此在编制 2017 年年度报
告、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时,对合并报表的比较期间数据
进行了追溯调整。公司监事会对各期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对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的规定,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
追溯调整,能够更为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
各期追溯调整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还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
了审核,认为本次修订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
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总体而言,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完善,内控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工作遵循了《会
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财务运行状况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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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并持续优化,机制运行和执行情况有效,公司现有的内部控
制制度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重大、
重要缺陷,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现
状,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下属
子公司湖州国贸东方房地产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销售湖州
仁皇柏翠庄房产事项、以及公司与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就浙金信托业
绩承诺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事项。
    监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
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利益的行为。
    (五)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审核意见
    2018 年度,公司依照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提供额度担
保。监事会认真审阅了担保事项的相关资料,认为该担保符合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
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要求,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均发表了独立
意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到期债
务未清偿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情况。
    (六)对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司在前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中,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
团有限公司就相关事项作出了承诺,监事会对控股股东履行承诺情况进行了核查,确认
控股股东严格执行了相关承诺,未发生承诺不履行情况。
    (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审核意见
    2018年度,公司完成了各期定期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全年合计信息披露107条。
监事会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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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三、监事会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公司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
职责,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维护和保障本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损害为己任,
努力做好各项工作。监事会将持续监督并进一步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运作,进一步
关注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的协调运作;坚持依法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
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积极关注公司及各金融子公司风险防范方面的问
题,督促公司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风险防范手段。此外,公司监事会也将积
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强化对新政策、新规则的学习研究,切实提高专业能
力和监督水平,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为公司发展壮大贡献力量。

    以上报告已经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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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本公司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资
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以及 2018 年度的现金
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
计师胡超、徐勒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就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的 2018 年度本公司财务状况报告如下:
    一、2018 年主要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

                   项     目                             2018             2017         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万元)            1,071,775.33   981,145.02                           9.24%
           利润总额(万元)              102,706.78   102,292.22                           0.41%
 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万元)     70,363.88    71,949.98                          -2.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27,795.98    13,883.33                         100.21%
             总资产(万元)            1,836,272.11 1,911,478.91                          -3.93%
 股东权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万元) 922,692.59 1,002,631.69                           -7.97%
             每股收益(元)                    0.80         1.10                         -27.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10.55        14.91                         -29.24%
           净资产收益率(%)                   7.31         7.76                          -0.45%
             资产负债率(%)                  46.53        43.92                           2.61%

    二、 财务状况:
   (一) 期末资产总计 1,836,272.11 万元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266,154.90 万元,其中:库存现金 36.88 万元;银行存款
86,776.19 万元;其他货币资金 179,341.83 万元。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41,770.10 万元,
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 40,899.44 万元;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870.66 万元。
    3、衍生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331.14 万元,为买方期权。
    4、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30,925.93 万元,其中:应收票据 4,143.29 万元,
系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 26,782.64 万元,其中: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6,939.35       5,896.11        1,0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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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9,990.25       4,250.86         25,739.39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610.51       2,610.51               0.00
                      合计                                    39,540.12      12,757.48         26,782.64
    5、预付账款期末余额 6,201.98 万元,主要为预付货款。
    6、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32,376.59 万元, 其中:应收利息 11,875.66 万元;应收
股利 1,997.13 万元;其他应收款 18,503.80 万元,其中: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59,196.96      45,749.38         13,447.58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9,397.16       5,323.50          4,073.66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897.54            914.99          982.55
                      合计                                    70,491.66      51,987.87         18,503.80
   [注]:其他应收款中包括应收出口退税 5,153.34 万元。

    7、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64,880.00 万元,均为买入返售债券。
    8、存货期末余额 132,012.39 万元, 其中: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在途物资                                       2,114.60                                     2,114.60
  原材料                                           188.32                                      188.32
  在产品                                           166.93                                      166.93
  开发成本                                      56,809.91                                    56,809.91
  库存商品                                      69,585.56                 739.60             68,845.97
  开发产品                                       3,959.72                 370.04              3,589.68
  委托加工物资                                     227.05                                      227.05
  发出商品                                          69.64                                       69.64
  低值易耗品                                          0.29                                         0.29
               合计                            133,122.03               1,109.64            132,012.39
    9、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 203,925.37 万元,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的中行
省分行“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产品”理财等产品 23,957.36 万元;应收货币保证金
113,764.30 万元;信托产品 42,540.00 万元;应收质押保证金 9,113.21 万元;待抵扣
增值税进项税额 9,982.59 万元等。
    10、发放贷款和垫款期末余额 40,571.26 万元,为工商企业贷款 30,000.00 万元,
房地产企业贷款 20,130.00 万元,计提减值准备 9,558.74 万元。
    1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486,587.00 万元,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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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203,559.30           6,106.85      197,452.45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296,831.83           7,837.28      288,994.56
    按公允价值计量                                278,974.64           7,097.28      271,877.36
    按成本计量                                      17,857.19            740.00       17,117.19
  期货会员资格投资                                        140.00           0.00           140.00
                     合计                         500,531.13          13,944.13      486,587.00
    12、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 218,199.37 万元,为融资租赁应收款。
    13、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 189,289.72 万元, 其中联营企业投资 157,780.41 万元;
合营企业投资 31,509.31 万元。
    14、期末投资性房地产原值 7,889.16 万元,累计折旧 2,815.43 万元,净值 5,073.73
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投资性房地产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6,441.13      2,390.87         4,050.26
   土地使用权                                            1,448.03        424.56         1,023.47
                   合计                                  7,889.16      2,815.43         5,073.73
   15、期末固定资产原值 25,119.67 万元,累计折旧 15,465.52 万元,净值 9,654.15
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固定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5,860.46         9,037.42        6,823.04
   通用设备                                              5,209.92      3,332.36        1,877.56
   专用设备                                                500.55        141.59          358.96
   运输工具                                              2,731.78      2,236.09          495.69
   电子设备                                                111.38          60.11          51.28
   其他设备                                                705.59        657.96           47.63
                     合计                            25,119.67        15,465.52        9,654.15
    1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 36,002.05 万元,为公司总部大楼。
    17、无形资产期末余额 50,219.60 万元,主要系土地使用权。
    18、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 909.60 万元,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19、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 21,187.22 万元,确认以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二)期末负债及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总计 1,777,028.4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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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短期借款期末余额 154,218.77 万元,其中信用借款 116,623.68 万元;保证借款
37,595.09 万元。
    2、拆入资金期末余额 55,000.00 万元,均为向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拆入。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期末余额 21,343.06 万元,
系交易性金融负债 1,336.10 万元;结构化主体 20,006.96 万元。
    4、衍生金融负债期末余额 1,696.58 万元,均为卖方期权。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期末余额 34,550.15 万元, 其中:应付票据 1,300.00 万元,
系银行承兑汇票;应付账款 33,250.15 万元, 主要是应付未付货款及工程款等。
    6、预收账款期末余额 116,455.59 万元 ,主要是预收的货款及房地产公司预售房款
等。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 33,864.24 万元,主要为短期薪酬 33,754.66 万元等。
    8、应交税费期末余额 36,571.63 万元,主要包括增值税 2,185.89 万元;企业所得
税 17,653.45 万元;土地增值税 12,482.10 万元;契税 3,313.50 万元等。
    9、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 39,280.50 万元,其中:应付利息 467.54 万元;应付股利
17.44 万元;其他应付款 38,795.52 万元,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应付及暂收款、保证金等。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 140.00 万元,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1、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 250,546.66 万元,包括应付货币保证金 236,863.95 万
元、应付质押保证金 9,113.21 万元及期货风险准备金 4,569.50 万元。
    12、长期借款期末余额 39,790.00 万元,全部为信用借款。
    13、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 12,918.00 万元,均系融资租赁保证金。
    14、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 47,879.02 万元,主要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应纳税所得额。
    15、预计负债期末余额 10,081.70 万元,为公司可能承担子公司浩业公司原应由少
数股东承担超额亏损的额外义务计提的预计负债。
    16、期末股本 87,438.81 万元,本期增加 20,178.19 万元,系公司以资本公积
20,178.19 万元转增股本。
    17、资本公积期末余额 193,391.50 万元,包括资本溢价 192,955.40 万元,本期减
少 20,178.19 万元,系公司以资本公积 20,178.19 万元转增股本;其他资本公积 436.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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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盈余公积期末余额 37,973.69 万元,其中法定盈余公积 34,296.03 万元,本期
增加 5,399.18 万元,系按母公司当年净利润 10%计提;任意盈余公积 3,677.66 万元。
    19、一般风险准备期末余额 5,006.44 万元,包括一般风险准备和信托赔偿准备。
    20、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 145,230.19 万元,均为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21、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 453,651.96 万元,其中:
    本期增加 70,363.88 万元,系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本期减少 15,085.23 万元,其中根据 2017 年 5 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6 年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30 元(含税),计 8,743.88 万
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5,399.18 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942.17 万元。

    三、 利润完成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71,775.3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24%,主要系
公司本年金融及期现业务规模增加所致。实现进出口总额 2.79 亿美元,同比下降 6.15%,
其中出口 2.29 亿美元,同比下降 6.99%;进口 0.50 亿美元,同比下降 2.09%。全年费
用支出 96,738.68 万元,同比增长 18.17%,主要系人工成本增加。实现利润总额
102,706.78 万元,同比增长 0.41%,其中:营业利润 102,373.71 万元(其中投资收益
104,736.70 万元),营业外收支净额 333.07 万元。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70,363.88 万元,同比减少 2.20%。本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1,534.45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多主要系融资租赁业务投放规模增加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净增加额为-31,664.30 万元。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1,836,272.11 万元,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922,692.59 万元。

    以上报告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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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一、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18 度母公司实现利润总
额为 687,453,599.88 元,净利润为 539,917,521.71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
的 10%计提盈余公积 53,991,752.17 元, 因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减少 6,750,000.00 元,加
上年未分配利润 3,708,973,623.76 元,扣除 2018 年 5 月实施 2017 年度每 10 股分配现
金 红 利 1.30 元 ( 含 税 ) 计 87,438,809.25 元 , 2018 年 公 司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4,100,710,584.05 元。2018 年 5 月实施 2017 年度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3 股后,2018
年末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 2,329,423,895.12 元。
    根据监管政策,结合公司现阶段发展状况及资金需求,并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股
东未来与既得利益综合权衡出发,拟提出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18 年末总
股本 874,388,093 股为基数,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合计分配利润
87,438,809.30 元,剩余未分配的利润滚存至 2019 年;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262,316,42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136,704,521
股。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一)派发现金红利的相关说明
    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要求,鉴于本次利润分配现
金分红的金额未达到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特作说明如下:
    1、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分红     每 10 股派息     现金分红的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年度     数(元)(含税) 数额(含税)
                                                    股东的净利润       润的比率(%)
 2018 年               1.00    87,438,809.30          703,638,831.12             12.43
 2017 年               1.30    87,438,809.25          719,499,845.33             12.15
 2016 年               1.30    65,711,549.02          734,387,718.91               8.95
注:列表中 2016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34,387,718.91 元为公司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调整相关数据的金额。
    包括本年度拟现金分红金额,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分红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
240,589,167.57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719,175,465.12元)的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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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公司章程中“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及资本性投入资金需求的同时,
努力兼顾了中小投资者对于现金回报的需求。
    2、公司未分配利润用途及说明
    2018年度,公司金控平台建设有效推进,进一步加强了对旗下成员公司的资金投入。
2019年度,公司将继续加大对子公司,特别是金融子公司的培育力度,在金融板块的发
展壮大上投入资金予以扶持。同时,公司将投入资金推进商贸子公司发展转型。公司将
留存部分未分配利润投入上述经营需求,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节约公司财务
费用,提高公司资产的运营和使用效率,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
者的长期利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相关说明
    公司作为一家金控平台,未来的发展离不开坚实的资本基础。当前公司的股本规模
较弱,资本公积余额较大。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之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本
实力,优化股本结构,为深入推进金控平台战略的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其次,转增股
本也将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的流动性,提高交易的活跃度。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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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关于公司 2019 年度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信托

计划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临时闲置的自有
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信托计划和理财产品。
    一、事项具体情况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
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临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信托计划和理财
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
    临时闲置自有资金。
    3、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包含上一年未到期金额)。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
投资,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自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5、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的资金仅用于购买国债逆回购、信托计划和理财产品,单
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6、投资实施
    在投资额度范围内,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履行相关投资决策流程后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资产财务部、投资管理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负
责办理具体事宜。公司下属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依照其相应制度实施,与开展合作的金
融机构签订相关产品合同或协议书。

    二、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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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临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国债逆回购、信托计划和理财产品,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有利于增加板块间协同效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购买的产品仅限于国债逆回购、信托计划以及短期低风险理财
产品,投资收益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资产财务部将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
行持续跟踪、分析,如果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
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并实现收益最大化。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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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

根据实际需求使用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 2019 年度经营及投资计划,为了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正
常运作资金需求,保证公司经营、投资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019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融资额
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期限为自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
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额
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
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拟授权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审
核并签署与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的融资事项和相关协议文件,同时授权公司及所属子
公司资产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业务的相关手续。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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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关于公司 2019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促进公司下属相关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努力完成公司 2019 年度的经营目标,同
时考虑到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连续性,公司根据相关子公司的申请拟对其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提供相应的额度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担保人的情况
    1、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1 月,注册资本为 1200 万元,
公司持有其 51%股权,其法定代表人为杨学峰。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
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凭许可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
营许可证》)。供应链管理,农副产品(不含食品)、初级食用农产品、建筑材料、金
属材料、矿产品、纺织原材料、日用纺织品、造纸原材料、机器设备、机电产品、电子
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不含成品油)、金银制品、
焦炭、煤炭(无储存)、鱼粉、日用百货的销售;废旧物资收购;经营进出口业务;企
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审计后期末资产总额为 9,278.05 万元,负债总额
为 10,506.22 万元,净资产为-1,228.17 万元,2018 年度净利润为 69.73 万元。
    2、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注册资本为5,000万美元,公司
持有其86.52%的股权,其法定代表人为章亚明,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
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审计后期末资产总额为 225,364.44 万元,负债总
额为 181,814.28 万元,净资产为 43,550.16 万元,2018 年度净利润为 4,028.06 万元。
    3、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4 月 12 日,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地期货有限公司持有其 70%股权,其法定代表人为吴建明。经营范围:
不带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金属材料、橡胶及制品、建筑材料、
初级食用农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不含成品油)、
矿产品、轻纺产品、纸张、纸浆、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机械产品、计算机及配件、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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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料、棉花、煤炭(无储存)、焦炭、沥青、木材、汽车配件、贵金属的销售(不含专控),
      食品经营(凭许可证经营),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审计后期末资产总额为 42,426.96 万元,负债总
      额为 30,155.39 万元,净资产为 12,271.57 万元,2018 年度净利润 1,218.37 万元。
          二、担保详细情况
                                                                                    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名称                     2018 年度提供 2018 年度担保         2018 年底       2019 年度拟提
                                             的担保额度         额度使用情况    担保余额       供的担保额度
1 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0           59,326.66      8,813.09         15,000.00
2 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           61,335.00     56,585.00        120,000.00
3 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15,000.00           27,081.10      9,500.00         15,000.00

4 授权董事长根据上述三家子公司业
                                             20,000.00                                           20,000.00
  务需要增加一定的额度
               合计                          110,000.00          147,742.76    74,898.09        170,000.00
          1、向上述公司拟提供的最高额担保总额度包含 2018 年度有关公司已发生但目前尚
      未到期的已使用额度。
          2、向上述公司拟提供的最高额担保总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3、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上述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具体确定各子
      公司的合作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
          4、上述担保额度的使用将视各子公司的经营所需,严格依照公司规章制度及流程
      操作实施,并将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上述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向公司承担相应义务。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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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关于公司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对公司与关联人正在执行或将要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梳理,合理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总金额。现公司根据正常经
营需要,本着公平、合理和优势互补的原则,对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
计,相关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情况介绍
    1、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
    国贸集团成立于 2008 年 2 月,注册资本人民币 9.8 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楼晶,经
营范围为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和国内贸易(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限制的除外);实业投资,咨询服务等。目前国贸集团持有公司 53.69%股份,为
公司控股股东,因此国贸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国贸集团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8,949,187.93 万元;净资产 2,569,190.32 万元;2018 年度营业收入 5,833,789.96 万
元;净利润 178,109.36 万元。
    2、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产”)
    浙商资产成立于 2013 年 8 月 6 日,注册资本 27.18 亿元,法定代表人孙建华,企
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地为杭州市西湖大道
193 号 301 室。经营范围为:参与省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业务(凭浙江省人
民政府文件经营)。资产管理,资产投资及资产管理相关的重组、兼并、投资管理咨询
服务,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及服务。浙商资产系公司控股股东国贸集团控股子公司,因
此浙商资产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浙商资产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4,621,715.98 万元;净资产 1,073,197.06 万元;2018 年度营业收入 279,985.89 万元;
净利润 82,474.63 万元。
    3、浙江国贸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东方资本”)
    国贸东方资本成立于 2012 年 10 月,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
万翔,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公司副总裁裘高尧先生兼任国贸东方资本
的董事长,因此国贸东方资本为我公司的关联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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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贸东方资本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7,750.80
万元;净资产 6,899.32 万元;2018 年度营业收入 210.40 万元;净利润-619.12 万元。
      4、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韩人寿”)
      中韩人寿成立于 2012 年 11 月,注册资本人民币 10 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叶秀昭,
经营范围为在浙江省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除法定保
险以外的下列保险业务:(一)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
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凭有效《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经营)。公司持有中韩人寿
50%股权,公司副总裁裘高尧先生在中韩人寿兼任董事,故中韩人寿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中韩人寿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73,596.76 万
元;净资产 34,279.39 万元;2018 年度营业收入 56,471.40 万元;净利润-11,929.96
万元。
      5、杭州高盛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盛制衣”)
      高盛制衣成立于 2002 年 5 月,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赵军。经
营范围为生产针织羊毛衫、制造制衣设备、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商品分销业务)、
销售自产产品。公司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茂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高盛制衣 45%股权,
高盛制衣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因 2017 年度公司丧失对其的控制权,高盛制衣不再纳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公司副总裁赵茂文先生兼任高盛制衣董事,因此高盛制衣为公
司的关联法人。
      高盛制衣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2,218.07 万元;净资产 349.16 万元;2018 年度营业收入 3,951.83 万元;净利润-35.06
万元。
      二、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购买及销售商品
                           购买及销售          2018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序号       关联方
                            商品类型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
  1       国贸集团
                            大宗商品             5 亿元        0                1 亿元
         及其子公司
  2       中韩人寿          保险产品            100 万元   76.43 万元         2000 万元
  3       高盛制衣             服装             240 万元   395.20 万元         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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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2019 年度,1)国贸集团及其子公司拟参考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向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销售或采购大宗商品,预计购销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2018 年度关联交
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主要系 2018 年度国贸集团及其子公司未实际开
展大宗商品业务。2)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韩人寿为职工购买补充医疗保险、意外险等
保险产品,预计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3)公司子公司拟向高盛制衣采购服装预计金额
不超过 500 万元。
         2、办公场所租赁
                                                  2018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
     1      国贸集团
                           公司下属子公司          875 万元        850.97 万元          1000 万元
           及其子公司
     2       本公司         国贸东方资本            80 万元        60.16 万元            100 万元
     3      高盛制衣            本公司              20 万元        12.67 万元             50 万元

         注释:2019 年度,1)公司子公司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金信
托”)拟继续向国贸集团租入办公场所,参考市场价格租金,预计支付租金不超过 750
万元;公司子公司浙江国贸东方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东方房产”)拟继续
向国贸集团子公司租入办公场所,参考市场价格租金,预计支付租金不超过 150 万元;
公司孙公司大地(香港)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拟向国贸集团子公司租入办公场所,参考市
场价格租金,预计支付租金不超过 100 万元;2)国贸东方资本拟继续向公司租入办公
场所,参考市场价格租金,预计支付租金不超过 100 万元;3)公司拟向高盛制衣租入
部分厂区,参考市场价格租金,预计支付租金不超过 50 万元。
         3、提供或接受劳务
                                                            2018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序号        提供方         接受方         劳务类型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
                          国贸集团          期货
 1         大地期货                                         200 万元       17.16 万元        200 万元
                         及其子公司        手续费
           国贸集团          公司           物业
 2                                                          200 万元      146.70 万元        300 万元
          及其子公司     下属子公司        管理费
 3         国贸集团          公司           仓储               0                  0          1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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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其子公司     下属子公司         物流费
                     公司下        国贸集团           物业
          4                                                            500 万元       337.90 万元        700 万元
                    属子公司      及其子公司         管理费
                     公司下                           物业
          5                        中韩人寿                               0            5.53 万元         100 万元
                    属子公司                         管理费
                注释:2019 年度,1)国贸集团及其子公司拟在适当时机利用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地
         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期货”)的交易平台开展期现结合业务,并将严格依照
         经证监会核准过的市场定价向大地期货支付手续费,预计 2019 年度手续费总额累计不
         高于 200 万元。2)公司下属子公司在租用国贸集团及其子公司办公场所同时,需另向
         其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参考市场价格,预计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3)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拟向国贸集团下属子公司采购仓储及物流服务,参考市场价格,预计支付仓储及物流
         费不超过 100 万元。4)公司控股孙公司杭州友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向国贸集团及其
         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参考市场价格,预计收取物业管理费不超过 700 万元。5)
         公司控股孙公司杭州友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向中韩人寿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参考市场
         价格,预计收取物业管理费不超过 100 万元。
                4、其他关联交易

                       本公司                                 2018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序号   交易对方                           类型
                       交易方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
                                                                               2018 年度新增认购规模

                                                                               52,725.53 万元,2018 年浙
                                                                                                              项目情况难以准
        国贸集团                        认购/设立          依照规模不超过 31   金信托收取管理费 226.78
 1                     浙金信托                                                                               确预计,最终以实
       及其子公司                   信托计划收取报酬       亿元收取报酬        万元(其中含以前年度发行
                                                                                                              际发生额计算
                                                                               信托产品管理费 164.14 万

                                                                               元)

                                                           业务规模难以准确    367,261.00 万元                业务规模难以准

 2      浙商资产       般若财富       收购不良资产         预计,最终以实际                                   确预计,最终以实

                                                           发生额计算                                         际发生额计算

                                                           项目情况难以准确    225,733.20 万元                项目情况难以准
 3      浙商资产       般若财富       销售基金份额
                                                           预计,最终以实际                                   确预计,最终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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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额计算                                际发生额计算

                                                                                                 项目情况难以准
     国贸集团    国贸东方房
4                                 代建管理费                      0            0                确预计,最终以实
    及其子公司       产
                                                                                                  际发生额计算

           注释:2019 年度,1)国贸集团及其子公司拟认购浙金信托发行的集合信托计划产
      品或委托浙金信托设立事务管理信托计划,浙金信托将作为受托人,参考市场类似项目,
      向国贸集团及其子公司收取报酬。鉴于后续业务规模目前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
      生额计算,公司将在 2019 年年度报告时进行统计公告。2)公司子公司浙江般若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般若财富”)所管理的私募基金项目,拟收购浙商资产(或其
      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良资产债权的收益权。鉴于后续业务规模目前难以准确预计,最
      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公司将在 2019 年年度报告时进行统计公告。3)般若财富所管理
      的私募基金项目,在向社会合格投资者发行时,预计向浙商资产(或其下属公司)销售
      一定的基金份额。鉴于后续私募基金项目情况、浙商资产(或其下属公司)未来业务经
      营需求目前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公司将在 2019 年年度报告时进行
      统计公告。4)公司子公司国贸东方房产拟在 2019 年为国贸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工程项
      目管理服务,参考市场类似项目,向国贸集团及其子公司收取报酬。鉴于后续业务尚存
      在不确定性,目前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公司将在 2019 年年度报告
      时进行统计公告。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上述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将秉承公正、公平的原则,以市场公开、公允价格为基
      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
      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各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
      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
      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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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公司下属部分金融类子公司 2019 年度自有资金投资计划
各位股东: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金信托”)、大地期货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大地期货”)、浙江般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般若财富”)均系公司
下属金融类子公司,经三家公司预测,2019 年度各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主营范围内开展
投资,投资计划主要情况如下:
    一、浙金信托的自有资金投资预计
    2019 年度,浙金信托预计可用固有资金全年最高余额可达 25 亿元,其中:缴纳信
托业保障基金余额不超过 3 亿元;认购信托新增投放项目余额不超过 22 亿元(滚动余
额并包含上年末投资未退出余额)。作为流动性管理补充手段的标准化金融产品投资(包
括: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保本型货币基金和公开市场交易的债券、债券回购、基金、
股票等标准化金融产品),只有在金融产品投资预算总额 22 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再结
合市场出现明显的投资交易机会时,才进行适量投资。
    二、大地期货的自有资金投资预计
    2019 年度,大地期货拟以自有资金 3.1 亿元额度(滚动余额并包含上年末投资未退
出余额)为上限进行投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证券市场、期货市场、高信用等级信托产
品及公、私募基金专户理财基金产品及大地期货自发产品等金融项目的投资。
    三、般若财富的自有资金投资预计
    2019 年度,般若财富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8,200 万元(滚动余额并包含上年末投资
未退出余额)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投资范围主要为自身或公司下属其他子公司担任管
理人、投资顾问的金融产品。
    上述各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严格依照各自的投资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管控
流程,自主决策开展投资经营业务,同时将努力加强风险管控,维护自有资金投资安全。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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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股东
回报规划

各位股东:
    为完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
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增强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
性,切实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
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
东回报规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应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
划后,在相应期间内,公司在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和不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的前提下,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确定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在制定本规划时,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在综合考
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的阶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
现金流量状况等情况的基础上,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未来三年(2019-2021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
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相
对于股票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原则上按年进行利润分配,也可根据实际盈利情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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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现金分红:
    1)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在会计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不存在影响
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或现金支出事项,且现金流满足公司
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需求的情况下,可以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现金分红比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2、股票股利分配:
    在保障现金分红、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股票
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
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3、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现金分红同时进行时,公司董
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拟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根据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四、股东回报规划相关决策程序及制定周期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和修改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
政策需要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
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和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且经半数以上监
事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
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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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和修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应当安排通过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并根据法
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等要求按照参与表决股东持股比例分段披露表决结果。
    公司董事会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回报
规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
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董事会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
发点拟定利润分配调整政策,并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独立董事应当
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经监事会、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其他
    1、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2、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以上规划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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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120)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一、2018 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各位股东: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完成了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见 2019 年 3 月 23 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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