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浙江东方: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的公告2019-12-17  

						证券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19-041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浙江东方金
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2755)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5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
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
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在公司股东大会的
授权及规定期限内择机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