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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兰花科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3  

						   股票代码:600123          股票简称:兰花科创 公告编号:临 2019-013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
   公司 2018 年财务报表采用新的报表格式,同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
   据按照财会[2018]15 号文进行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
   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   应收账款”,本年金额 1,208,537,979.44 元,上年金
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额 1,518,253,048.18 元;
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
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    应付账款”,本年金额 1,854,196,475.23 元, 上年金
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 额 1,977,326,974.18 元;
列示;“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    调增“其他应收款”本年金额 175,069,550.32 元,上
“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    年金额 0.00 元;
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    调增“其他应付款”本年金额 14,842,469.72 元,上年
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    金额 16,242,713.89 元;
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    调增“固定资产”本年金额 0.00 元,上年金额 0.00
整。                                    元;
                                        调增“在建工程”本年金额 77,538,121.75 元,上年金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额 26,923,094.70 元;
                                        调增“长期应付款”本年金额 0.00 元,上年金额 0.00
                                        元。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
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    财务费用项下,本年新增利息费用 437,473,947.57 元 ,
“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    利息收入 16,907,234.41 元;上 年 新 增 利 息 费 用
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    381,240,680.13 元,利息收入 27,255,243.96 元。
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财政部会计司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 2018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明确了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
   费返还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执行上述规定对本公司
   无影响。
        本公司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对可比期
   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此事项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数。
        2017 年,财政部分别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
   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上述会计准则,
   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董事会同意公司
   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
   类”改为“三分类”(即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类
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
生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
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
定,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
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此外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
处理等方面也做了调整和完善。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
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原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一般分类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允许公司将非交易
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摊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
差异调整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于 2019 年
一季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18 年末可比数。
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的,按规定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
    二、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
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等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事项符合各
项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该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