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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健米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17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 2019-39 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内容进行的调整,仅对金健米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
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上
四项简称“新金融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由于上
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
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
表。公司 2019 年中期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 号通知”要求编制
执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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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准则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影响
       1、新金融准则主要变更内容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
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
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
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
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且计提范
围有所扩大,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
险。
       (4)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5)套期会计准则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
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有助于套期会计更好地
反映企业风险管理活动。
       (6)改变了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但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2、新金融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准则。根据新金融准则的衔接规定,公
司对可比期间信息不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二)“财会[2019]6 号通知”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影响
       1、“财会[2019]6 号通知”主要变更内容
       根据“财会[2019]6 号通知”有关要求,本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企业,应当
结合“财会[2019]6 号通知”附件 1 和附件 2 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和科目列报进行相
应调整。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
       将原“减:资产减值损失”变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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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项目,用以核算企业按照新金融准则
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反映了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
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股本”项目的填列口径,明确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
额分析填列。
     2、“财会[2019]6 号通知”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会[2019]6 号通知”的相关要求编制 2019 年中期以及以后期间财务报
表,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46,149,270.94
    应收票据                             6,106,850.53
    应收账款                           140,042,420.41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56,177,667.87                     71,428,600.00
    应付票据                            70,000,000.00                   71,428,600.00
    应付账款                            86,177,667.87

     综合以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颁布的通知对会计政策予以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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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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