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集团: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2017-11-03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17-66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出资 3,750 万元与重庆大易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重庆
兴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重庆太极养生园股份有限
公司。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公司拟出资 3,750 万元与重
庆大易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兴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
组建重庆太极养生园股份有限公司。
2、鉴于重庆大易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太极集团有
限公司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组
建重庆太极养生园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
1
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白礼西先生、聂志阳先生进行了回避。其
他非关联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均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
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以上,但未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合作方基本情况
1、重庆大易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礼西
注册资本:9,100 万元
主要股东:自然人股东
主营业务:中、西药新药研究开发,技术转让;销售:消毒
剂、化妆品、保健用品;旅游开发。
住所:重庆市涪陵百花路 8 号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63,049 万元,净
资产为 52,756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33,578 万元,净利润为-140
万元。
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太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2、重庆兴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伟
注册资本:19,932.112792 万元
主要股东:垫江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主营业务:养老服务;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农村基础
设施建设、农业项目开发,农产品、水产品生产销售,农村土地
整治;旅游开发,生态环境建设,园林绿化设计,林业开发;物
流运输;工程代建;文体服务、教育服务、科技服务、商业服务、
咨询服务;项目包装;房屋租赁;公路建设。
住所: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明月二路 215 号 10 幢 2 层。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31,024.83 万元,净资
产为 29,638.95 万元,营业收入为 25.46 万元,净利润为 13.14
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与重庆兴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
关系。
三、投资标的情况
投资标的:重庆太极养生园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重庆市垫江县白家镇福沿街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加工、销售:中成药、消毒品、保健食品、中药
饮片、中药材、医疗器械、生物制品、饮品;酒店餐饮服务;中
药材种植;旅游开发;房屋租赁;楼盘代理;健康管理咨询;保
健按摩;医疗健身服务;销售:日用百货;电子商务;设计、制
作、发布:广告;承揽园林绿化工程;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
管理及销售。
3
出资方式和资金来源:公司和重庆大易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重庆兴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 5,000 万元投资设立,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
股权结构:
出资金额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比例(%)
(万元)
1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750 75
2 重庆大易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750 15
3 重庆兴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500 10
合计 5,000 100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事项
1、标的公司股本及其结构
重庆太极养生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养生园公司)
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股本为 5,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人民币。其中: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
资金 3,750 万元认购公司股份 3,750 万股,每股价格为 1 元,占
公司股本比例为 75%;重庆大易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
750 万元认购公司股份 750 万股,每股价格为 1 元,占公司股本
比例为 15%;重庆兴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资金 500 万元认
购公司股份 500 万股,每股价格为 1 元,占公司股本比例为 10%。
各发起人应在本协议签署后,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缴
足其所认购股份的出资款。
4
2、公司设立筹备工作
为了太极养生园公司筹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发起人一致同
意授权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办理股份公司设
立的相关事宜。
3、公司管理形式
太极养生园公司依法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
管理机构,按各自职责实施经营、管理、监督。
各发起人应保证向公司推举的董事、监事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公司发起人权利和义务
1、发起人的共同权利
(1)参加股份公司创立大会,行使作为发起人享有的权利。
(2)在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获得通知并提
出意见和建议。
(3)因其他发起人违约或因违约造成损失时,有权依各自
认购的股份比例获得补偿或赔偿。
(4)在成为股份公司的股东后获得股权凭证。
(5)在股份公司成立后,依所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股利和
其它形式的利益。
(6)本协议规定的发起人所享有的其他权利。
2、发起人共同的义务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股份公司设立活
动。
5
(2)积极配合和协助股份公司设立登记的相关审批手续。
(3)在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其他
发起人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对其他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
(4)在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股份
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对股份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5)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有关设立行为所发生的费用由
各发起人按其拟认购的股份比例分担。
(6)股份公司成立后,不得抽回认缴的资金或资产。
(7)股份公司成立后,以认购的股份份额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
(8)转让和买卖其所认购的股份公司股份,必须遵守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违约责任
由于任何一方发起人的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
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出现多方违约,则根据各
方过错,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发起人因违反本协议给其他发起人造成任何损失或不良影
响,除全额赔偿造成的损失外,应公告消除影响。
(四)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首先本着友好
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发起人重
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影响
6
本次投资符合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战略
需求,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
竞争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如涉及许可经营事项需获得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审
批。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3 日
7